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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紅的話題就是年輕女作家輕生 爆出來的曾經被補習班名師「誘姦」 真的有這個罪嗎 還是又是一個非法律人創的名詞呢 例如說像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 似乎就是以訛傳訛產生的 記得以前高中公民老師講到這段 有說過對方幾歲以下 就算他硬上你 你也是強姦 然後幾歲以上幾歲以下 對方即使同意的 你還是誘姦 勸我們要管住自己老二 其實很多老師講話都比唬爛的 不過當時也沒想太多 我猜「誘姦」是一個道德名詞 不是法律名詞 從故事看來女方應該是已經16歲以上了 似乎是合意的沒有強迫 補習班老師也不能操控他的成績 誘姦是家長觀點 因為我女兒被玷污了 但對當事人來說 是被欺騙感情 射後不理 玩弄涉世未深少女的感情 當然道德有問題 不過總覺得成不了罪 請問一下專業的板友有何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54.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3353699.A.D15.html
Lailungsheng: … 04/28 13:28
Ninelie: 你把刑法221~229看完,相信可以解答你的疑問 04/28 14:06
非法律人看法條沒用的 自己亂解釋問題更多 這個還是要尊重專業
tentaikanso: 法律上除了通姦罪之外,已經沒有在使用姦這個字眼了 04/28 14:06
tentaikanso: 而誘姦也的確不是法律名詞,是一般敘述的字眼。 04/28 14:07
tentaikanso: 因為不清楚真正的事實,所以單單從現有的元素去粗略 04/28 14:08
tentaikanso: 推敲,並非全無成罪可能,看被害人年齡可能有刑法第 04/28 14:10
tentaikanso: 227條第3項幼年男女性交罪、第228條第1項的權勢性交 04/28 14:12
tentaikanso: 罪(從師生關係而言)。 04/28 14:12
可是補習班老師有算在利用權勢嗎 畢竟他沒辦法左右成績之類的
justicesword: 大概是指加重和誘罪吧 04/28 14:14
carthur: 似不適用刑法第227條第3項,因為被害人已「年滿」16歲。 04/28 15:01
carthur: 但可能適用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3條規定。 04/28 15:02
carthur: 補充:J大所言,似涉刑法第240條第3項和誘罪。 04/28 15:13
tentaikanso: 時間點並不清楚,就連聲明之內也只提到「8-9年前發生 04/28 15:15
tentaikanso: 」這樣的敘述,只能認定是16歲左右,但法律上是算實 04/28 15:16
tentaikanso: 歲,若是在15歲364天發生,仍然算未滿16歲。 04/28 15:17
tentaikanso: 另外,兒少性交易條例已經改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04/28 15:18
tentaikanso: 且該條例是針對「性交易」所為規範。 04/28 15:18
tentaikanso: 相較於妨害性自主各罪,更不可能成立。 04/28 15:19
tentaikanso: 要用加重和誘罪,則要達到「脫離家庭或有監督權人之 04/28 15:20
carthur: 謝謝說明補充 ^_^ 04/28 15:20
tentaikanso: 支配範圍」程度,從敘述中也看不太出來... 04/28 15:20
所以看起來除非有其他新的情節出現 不然只要確定當時滿16歲 就是道德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囉? ※ 編輯: McHamburger (220.136.54.10), 04/28/2017 15:36:31
carthur: 發生年齡不明,僅知被害人生日是3月16日。 04/28 15:39
carthur: 若參33年上字262、43年台上字487兩判例,似與權勢無關。 04/28 15:47
tentaikanso: 刑法第228條第1項:「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 04/28 15:49
tentaikanso: 、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 04/28 15:49
tentaikanso: 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 04/28 15:49
tentaikanso: 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04/28 15:50
tentaikanso: 而上面的兩則判例,姑且不論屬修法前之舊見解,在概 04/28 15:52
tentaikanso: 念仍然是以被害人有不得不服從加害人權勢為出發。 04/28 15:53
tentaikanso: 而權勢性交罪,光看法條文字就曉得,並不單以有法律 04/28 15:53
tentaikanso: 上的權力為限,故不只是單純國民義務教育或高等教育 04/28 15:54
tentaikanso: 的「學校教育」才算,就算補習班老師真的不算教育好 04/28 15:55
tentaikanso: 了,仍然有相當的師生關係而屬「其他相類關係」 04/28 15:57
tentaikanso: 以比較新的見解: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245號刑事 04/28 15:58
tentaikanso: 判決要旨來看,只要能使被害人「屈從隱忍」即屬之。 04/28 15:59
tentaikanso: 所以補習班老師以什麼樣的方式使學生與之發生關係是 04/28 16:00
tentaikanso: 重點,但要立刻說與權勢無關、不成罪,稍嫌速斷。 04/28 16:00
carthur: 謝謝!用「似」代表好像、可能,並不代表「肯定」喔! 04/28 16:03
tentaikanso: https://tinyurl.com/zdbjf65 給原PO參考的新聞 04/28 16:03
tentaikanso: 權勢用一般理解就是「權力、勢力」 04/28 16:04
tentaikanso: 然後我是在回覆原PO,呵呵。 04/28 16:04
感謝你的熱心回覆 從目前已知的資訊好像也只能判斷到這邊了 看來誘姦這個詞是被公民老師唬了 ※ 編輯: McHamburger (220.136.54.10), 04/28/2017 17:16:22
a34021501: 我們知道吃某些食物後會非常想要!!但那是一種腦波調控~ 04/28 17:43
a34021501: 所以要看當事人是否有服用任何的物質儘管空氣分子也算! 04/28 17:43
a34021501: 包含更先進的技術其實已經可以用遠程的電波測量腦電波! 04/28 17:44
a34021501: 我不清楚這類腦波科技反向運作是否能讓人心靈也受影響~ 04/28 17:46
a34021501: 但我知道人腦與心臟主要連結是~迷走神經(vagus nerve)~ 04/28 17:47
a34021501: 況且補習班名師通常使用假名,若當事人連真名都不清楚! 04/28 17:50
a34021501: 可以合理推斷其可能並非真誠地發展一段戀情之正向交往~ 04/28 17:52
milk7054: 應該是文學作品常用的詞吧,這跟作者中文系背景有關 04/30 00:42
milk7054: 已婚補教名師李國華五十歲了,誘姦十三歲的房思琪之前 04/30 00:43
milk7054: 書序有寫到"誘姦"字眼,記者就跟著抄 04/30 00:44
milk7054: 如果這是法律用詞,也是古代法律的用詞,跟現代無關 04/30 00:47
milk7054: 大清律例:將未至十歲之幼女誘去強行姦污者照光棍例斬決 04/30 00:53
milk7054: 所以應該追溯到清朝時的法律XD 04/30 00:54
milk7054: 如果是清朝的法律,就不難想像現代為何還流傳誘姦的用詞 04/3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