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annddyy: 到時候偵查庭還可以陳述05/06 18:00
推 a34021501: 報案除非有刑事案件事公訴罪,不然都只是個正式紀錄!05/06 18:02
→ a34021501: 我的意思是如果沒有公訴罪,基本上警察不會主動辦案!05/06 18:04
→ ss0935565: 回j大與a大:報案人錄音錄影似乎是要看警局有無提供這05/06 18:06
→ ss0935565: 項服務不是強制的,所以到時候我覺得筆錄有問題可以向05/06 18:06
→ ss0935565: 偵查庭提出修改筆錄或者要求錄音嗎?05/06 18:06
→ rock0807: 偵查庭跟檢察官講就好了 警察改來改去到地檢檢察官還是05/06 21:13
→ rock0807: 要詳細調查05/06 21:13
推 jaannddyy: 不曉得在緊張什麼,筆錄記錄事實有誤嗎?少什麼就補什05/06 22:15
→ jaannddyy: 麼,什麼地方誤會了就到時候再講,最主要還是證據而已05/06 22:15
→ jaannddyy: ,實在不曉得你想什麼?告訴乃論也是你決定可以告誰或05/06 22:16
→ jaannddyy: 是撤銷05/06 22:16
→ jaannddyy: 自己要是弄不清楚,就不要拿去煩別人了05/06 22:16
筆錄內容與當初與警員溝通時說的簡略很多,所以想知道是否報案會有錄音,可以方便釐
清誤會
推 jaannddyy: 什麼是公訴罪啊 用詞可以清楚點05/06 22:18
推 coffeeboy37: 告訴就已經使偵查人員知他人有犯罪嫌疑,依刑事訴訟05/07 02:44
→ coffeeboy37: 法第228條1項就是要辦,那有警察在以該案件是告訴乃05/07 02:44
→ coffeeboy37: 論與否來分辨是不是該主動偵查。你提起告訴,他不快05/07 02:44
→ coffeeboy37: 點偵辦移送到檢察署,就是一件未結卡在那邊。05/07 02:44
所以雖然是寫被告人,但是否真的屬於被告身分還是得由偵查庭去了解是這樣嗎?
→ a9301040: 你不是最後有確認簽名…05/07 10:39
→ justicesword: 簽名的用意原po了解嗎?05/07 17:12
→ justicesword: 有問題就不該簽,簽了就是同意筆錄所載內容。 05/07 17:13
筆錄內容簡略很多。只是當初在溝通被告人這部分有疑問,想知道錄音是否屬於規定的流程
→ jaannddyy: 可以改 還可以翻供呢05/07 20:01
※ 編輯: ss0935565 (220.132.170.32), 05/07/2017 23:39:35
→ jaannddyy: 被告是有錄音,告訴人有沒有就不知道,畢竟不是很重要 05/07 23:54
→ jaannddyy: 的事情 05/07 23:54
→ a9301040: 告訴人不需要錄音 05/08 10:18
※ 編輯: ss0935565 (91.106.123.186 德國), 03/16/2021 01: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