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問某甲在某乙在場的時候 對第三人某丙用台語的中猴 形容某乙 某乙當場就聽到了但卻沒立即對某甲的論述有所反應 某乙事後越想越不甘心 請問台語的中猴算侮辱嗎? 某丙可當證人證明某甲的言論造成對某乙的侮辱嗎? 某甲在三人以上的場合用台語的中猴形容某乙有形成公然侮辱嗎? 第二個問題比較簡單 甲在沒有通知任何人的情況下 自行用瓶子裝辦公室公用的飲水回家 請問有構成竊盜罪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3.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4293432.A.098.html
hiimjack: 所以是甲對丙說乙中猴?那關丙什麼事? 05/09 09:38
hiimjack: 第二個問題要看裝了多少水跟老闆要不要計較 05/09 09:39
※ 編輯: SHINeexstar (101.8.23.61), 05/09/2017 09:41:05
SHINeexstar: 謝謝樓上提醒 已改正代稱了 05/09 09:41
SHINeexstar: 所以老闆計較的話就構成竊盜罪是嗎? 謝謝 05/09 09:42
hiimjack: 辦公室飲水機的水是供員工上班使用的,如果帶了大桶子來 05/09 09:47
hiimjack: 裝這種很明顯不是上班使用的情形就有可能構成竊盜 05/09 09:47
hiimjack: 不過如果是一般的瓶子的話很難認為有竊盜的犯意 05/09 09:47
SHINeexstar: 每天都裝兩公升大小的瓶子兩瓶回家的話 老闆就可以告 05/09 09:51
SHINeexstar: 該員工竊盜囉? 05/09 09:51
ultratimes: 2一定算啊,看老闆想不想整你而已 05/09 10:47
maniaque: 微醉不舉....... 05/09 11:12
tentaikanso: 第2個問題不一定算竊盜。首先要看員工到底有沒有取水 05/09 12:59
tentaikanso: 的權利,如果是開放,任何員工都可以拿杯子去裝水喝 05/09 13:00
tentaikanso: 的話,恐怕就不會是竊盜破壞支配持有關係的問題。 05/09 13:01
tentaikanso: 但我認為可以主張民法上的權利濫用或違反誠信原則。 05/09 13:01
rock0807: 同意t大 05/09 13:56
maniaque: 這還算好處理,之前麻煩的是公務員拿了信封還是紙張幾張 05/09 14:01
maniaque: 被人家檢舉貪汙治罪條例(不知道這法條多重的,自己翻翻) 05/09 14:01
maniaque: 竊取侵占公有財物器材, [十年有期徒刑] 起跳歐......... 05/09 14:02
HunsKing: 侮辱要看是否造成他人人格之貶損,而且公然要不特定多 05/09 14:48
HunsKing: 人可共見共聞的情況下,看有沒有該當這些要件來判定 05/09 14:49
HunsKing: 然後竊盜是要有竊取的動作,而且有可能因為可罰性不足 05/09 14:50
HunsKing: 而無罪 05/09 14:51
ultratimes: 哪有可能十年有期徒刑起跳..十年起跳都和殺人罪一樣了 05/09 17:55
ultratimes: 信封和紙張,並不屬於這類的公有器材,只能依普通侵占 05/09 17:58
ultratimes: 處理 05/09 17:58
ultratimes: 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必須是專指公物性質的東西 05/09 17:59
ultratimes: 就像毀損公家機關的文具,不可能處138 只能處354 05/09 18:01
a9301040: 大濕果然是大濕 05/09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