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契約自由,另外如有損失也可以求償 05/09 21:14
推 KKyosuke: 看情況,特定情況下可以拒絕受領+索賠,例如生日蛋糕 05/09 23:02
推 KKyosuke: 民231,232可以用。至於如何證明有損害那是事實問題, 05/09 23:06
→ KKyosuke: 不是法律問題 05/09 23:06
推 KKyosuke: 「損害」賠償,沒有損害就沒有賠償。 05/09 23:09
損害賠償法規定賠償損害的範圍與方式
另外 把法律"適用"到特定事實 算是法律問題還是單純事實問題?
遲延損害的種類也要考慮 就像上面舉的有否限定不賠慰撫金
還是只要侵害到人格權就可以準用侵權法關於慰撫金的規定?
→ yesohya: 我拒絕過年菜並要求賠償相當於信用卡紅利點數的現金 05/09 23:11
→ yesohya: 結果對方搞錯意思賠了等於點數數字的金額 XD 05/09 23:12
→ maniaque: 樓上,這叫 不當得利 05/09 23:15
→ yesohya: 並沒有喔 法律沒禁止對方提出更優渥的和解條件 05/09 23:16
→ yesohya: 且也可能不是搞錯是要給消保官看到一份"有誠意"的和解書 05/09 23:17
※ 編輯: saltlake (220.136.63.191), 05/10/2017 0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