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uesy: 怎麼告~~公然侮辱 不「公然」啊~ 05/16 18:42
→ mm0107386: 吃飽太閒 05/16 18:53
→ jaannddyy: 不行 05/16 19:06
→ lovekyoko: 這年頭吉來吉去 真的挺無聊的 05/16 19:07
→ a9301040: 有錢就請律師,沒錢就吞下去 05/16 19:56
→ saltlake: 通知那家公司的負責人管好手下並且道歉 顧商譽的生意人 05/19 18:34
→ saltlake: 一般會處理得比法院要令你滿意 05/19 18:34
推 ed47: 拿這告人真的很無聊,公然侮辱啥時可以除罪化? 05/28 22:02
→ kuwanosan: 公然侮辱真的是很蠢的刑法,原po不要太玻璃心好嗎 05/24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