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eMidnight: 沒報案沒起訴當然還沒成罪啊 …05/23 14:03
→ maniaque: 勞基法看一看.....不經預告直接解雇的條件05/23 14:36
嗯,其實我們心理也知道沒去告她卻可能被她坑四萬
只是想知道真的必須到這個地步才不需要付她資遣費嗎?
得立即解雇的條件,
勞基法第12條第四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可適用於盜用公款吧?
※ 編輯: knl (140.112.176.32), 05/23/2017 14:41:22
→ maniaque: 建議做相關書面筆錄,並給當事人簽名05/23 15:26
目前有雙方後來email往來確認竊取的款項及離職當天的自白書
但當天她簽名的自白書裡只有七萬,其他款項是這三個禮拜陸續爆發的
會再請她於最新的自白書簽名
推 honga7812: 盜用公款應該屬於違反勞動契約,符合可以解雇的要件 05/23 16:04
推 honga7812: 本月初才發現,還在可以追究責任的期間內,員工應該不05/23 16:18
→ honga7812: 敢強求資遣費05/23 16:18
我只能說狗急跳牆,她今天寄回的應償還款項自己是扣掉了資遣費...
不知道為何她突然變得超需要錢
不過我先生應該不會讓她這麼隨意的
話說我們其實都很掙扎
覺得報警是我們對社會的義務,因為她現在持續在找工作
※ 編輯: knl (140.112.176.32), 05/23/2017 16:48:58
推 wallachia: 她想為了一個月的薪水背上這前科的話就成全她吧......05/23 19:23
推 a9301040: 12條解僱不用發資遣費,你請對方完成相關的文書吧,我05/23 21:45
→ a9301040: 覺得他後續不會還錢05/23 21:45
→ a9301040: 自己要有因應策略05/23 21:45
她來的每一封信第一句都是“抱歉,我會負責的”
但從用email跟他對帳開始
她都稱自己是業務上的疏失
謝謝你們以及來信給建議的版友們
我們已經知道怎麼做、怎麼設下停損點了
真的很感謝!
※ 編輯: knl (36.230.106.243), 05/24/2017 10:58:48
→ maniaque: 疏失=>過失,非故意 05/24 11:30
推 e04Mae9: 過失不是自稱就可以的,那每個人犯罪都說過失就好? 05/24 11:47
→ a9301040: 盜用公款沒有疏忽問題XD難道錢不小心到我帳戶不小心被花 05/24 18:54
→ sindyevil: 就算是業務疏失還是可以解雇阿 基於您是老闆鎖以自己找 05/24 21:36
→ sindyevil: 法顧處理吧 05/24 21:36
→ sindyevil: 疏失不是他本人說是就是喔 05/24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