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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維法91-1規定地方政府得以自治條例設置性工作專區 亦即在台灣性交易有合法之法源 所謂台灣性交易不合法,可理解為立法怠惰之結果 立法者應在80條罰娼且罰嫖 同時侵害性工作者與性交易者權利之前 先立法強制設立性工作專區 才能在性工作專區外採取嫖娼皆罰之立法 而非先採取嫖娼皆罰,放任性工作專區遙遙無期 惟中央立法水準低落,加上各地方政府均怠惰以對 致91-1條成為空文,現行法逕依社違法80條一律開罰有違憲之虞 ※ 引述《Travel312 (崔弗)》之銘言: : 臺灣性交易不合法 : 一但你買茶吃魚被鴿子抓到 : 會遭到什麼懲處? : 會留下什麼前科案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3.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6084649.A.DE1.html
saltlake: 很好 趕快請釋憲 這年頭就是要視線 05/30 03:45
maniaque: 這就是解釋過的啊,行政機關不成立 %%% 專區 05/30 08:31
maniaque: 只能說是行政怠惰,若被開罰,看要不要打國賠 05/30 08:31
maniaque: 可是,91-1是寫"得",而非"應",又給行政機關裁量權限 05/30 08:34
maniaque: 這條(91-1)把行政機關能做的寫得很硬很死 05/30 08:35
maniaque: 沒有一個居民希望自己家或旁邊就是%%%專區 05/30 08:35
maniaque: 換言之,一旦被設立,換成他們去打行政訴訟甚至國賠 05/30 08:36
maniaque: 除非有哪個市長願意面對事實,且有智慧.... 05/30 08:37
maniaque: 說真的,要解決也不難,只要把縣市轄範圍內, 05/30 08:38
maniaque: "所有符合條件的區域,通通畫為%%%專區,就解決了 05/30 08:38
maniaque: 所有的商業區範圍,通通都可以%%%,非都遊憩區都可以%%% 05/30 08:39
ysu1584: 簡而言之,就是沒人想當壞人!因為地方自治,所以這條文 05/30 08:41
ysu1584: 授權給各地方政府自行決定,但是保守團體普遍覺得設置性 05/30 08:41
ysu1584: 專區太傷風敗俗、教壞孩子大小,你敢設老娘(女性比較抗 05/30 08:41
ysu1584: 拒)就跟你拼了!政治人物們權衡輕重(考量自己下屆選不 05/30 08:41
ysu1584: 選得上)之後,也都從“善”如流,所以才會讓這社維法第8 05/30 08:41
ysu1584: 0條形同具文,就算不設置性專區也只是促使性交易地下化 05/30 08:41
ysu1584: 而已,畢竟只要是人就會有性需求,還是需要個宣泄的出口 05/30 08:41
ysu1584: ,這樣也能有效減少性犯罪 05/30 08:41
maniaque: 然後所有的旅館賓館旅社,全都發給%%%執照 05/30 08:41
maniaque: 其實,若有高級娼或嫖客(高級:法律專業),去打行政訴訟 05/30 08:44
maniaque: 說不定可以得到法官認可,撤銷罰單 05/30 08:44
a9301040: 法條沒違憲,打不贏XD 05/30 11:20
maniaque: 是否會減少性犯罪?? 這個嘛....沒那麼樂觀歐 05/30 12:13
maniaque: 男人自己嚕就好,犯罪與否取決於對於法令的遵守 05/30 12:14
maniaque: 又不是中了奇淫合歡散,非得找女的%%%才能解毒 05/30 12:15
maniaque: 難道,開放毒品,甚至政府低價供應高品質毒品 05/30 12:15
maniaque: 就能減少因毒品所衍生的犯罪嗎??? ^_^ 05/30 12:16
maniaque: 現在連 VR 嚕機都快研發出來了.... 05/30 12:16
maniaque: 甚至以後說不定研發全罩頭盔,直接把%%%五感感覺灌進腦內 05/30 12:17
maniaque: 男人都不再對真女人%%% 05/30 12:17
taoist9999: 連賭場都蓋不了了,還妓院咧。 05/30 14:56
taoist9999: 地方上的假掰政客為了選票,更不可能成立性交易專區。 05/30 14:57
taoist9999: 立法縣市長可以從盈餘抽1%,就每個縣市都會成立了。 05/30 14:58
taoist9999: 成立性交易專區對政客而言,只有弊沒有利,沒有誘因, 05/30 14:58
taoist9999: 他們幹嘛做? 05/30 14:59
tentaikanso: 這比較偏向行政怠惰。然後個人認為博藝跟性交易特區 05/30 18:36
tentaikanso: 所涉及的問題不同,不單只是選票、利益的問題。 05/30 18:37
moneyboss: 按法條,應以自治條例行之,仍為地方立法,非行政機關 05/30 19:07
moneyboss: 之自治規則可以單獨設置性工作專區 05/30 19:07
TheMidnight: 難度太大 … 除非無視選票連任 05/30 20:42
tentaikanso: 嗯,不管地方或中央,很多法律、法規命令都是由相關 05/30 23:44
tentaikanso: 主管機關先擬定草案後再送立法機關討論。 特別是地方 05/30 23:44
tentaikanso: 自治團體的政治實務上更是如此,設立性交易專區這種 05/30 23:45
tentaikanso: 包含大量細節性(設哪裡、怎麼管等等),地方政府不先 05/30 23:46
tentaikanso: 進行研究、辦公聽會甚至聽證會擬草案,沒有哪個地方 05/30 23:47
tentaikanso: 議會會跳出來說要立種自治條例。 05/30 23:47
tentaikanso: *立這種自治條例 05/30 23:48
maniaque: 這需要 烈士 05/30 23:59
maniaque: 不然,就像上面講的,把整個縣市化為專區,就搞定了 05/30 23:59
maniaque: 更何況,與其把責任自己扛,不如丟給議會扛... 05/31 00:00
moneyboss: 去年民法同婚修正草案就是由立委連署提出,非行政機關 05/31 00:11
moneyboss: 立法機關先訂母法,再授權行政機關訂辦法之案例非罕見 05/31 00:16
virtual: 聽說根本找不到符合設置性交易專區規範的地點, 05/31 11:24
virtual: 這個法只是立好看的, 只有象徵意義. 05/31 11:25
saltlake: 公園如何? 05/31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