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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rgetkiss (be a better one)》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 : 今早發現第一份工作的上司於他個人臉書上po我的照片(公開權限) : 內文是: : 哇北哇母勒~這應該做胃繞道手術了吧! : 別再吃啦,是VG的門面?還是門衛啊? : 1.此人跟我認識近十年,除了第一份工作是上級主管,以及現在公司曾經短暫共事(約3 : 個月)並無任何私人情誼,我一直對他也是十分敬重未曾冒犯。 : 2. 我們同一個業界,臉書也有共同朋友,照片未打馬賽克,因此所有人都知道是我,所 : 有人中當然還包括客戶。 : 3.我在目前公司是擔任中高階主管,的確是站在第一線面對客戶,他用「身材」來評論我 : 的工作成就實屬不妥。 : 因為我目前人還在越南,本週五才會回台灣休假。 : 他發文的時間/照片/留言我都已經收集好。 : 預計去報警處理並想找律師協助處理此事要求道歉。 : 請問這是否適用於公然侮辱?雖然他陳述的是事實(我胖) : 但已經傷害到我的感覺 : 能否請版友協助回饋你們的意見? : 謝謝。 完全沒必要. 因為,這跟 修養 很有關係 而且,您應該也沒有這麼玻璃心. 難道,僱用你當中高階主管的老闆,不知道你的身材樣貌嗎?? ^_^ 他嘴賤,會拿別人身材開玩笑,跟你又沒有熟到可以這樣子. 別人也會看在眼裡,點滴在心頭. 要是我的話,我大概只會留幾句話在他的文章底下,大概就是. ====== 謝謝您對我的身材樣貌的批評與指教,我會參考,也會努力. 但,我想,我們之間關係,應該沒有好到,可以拿對方身材開玩笑的程度. 個人沒那麼介意別人拿我身材說笑. 但,您所認識的其他人,業內的同事朋友,會怎樣看待您這篇文章,跟您自己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52.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6118772.A.A5E.html
Lailungsheng: 推 05/30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