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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出國去旅遊,大概四天, 想問一下不知道能否出國嗎? 有上網看過,但好像沒有找到資訊。 案件是刑事判決, 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九月,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 三個月內支付公庫新台幣五萬元及一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二場次。 繳交公庫的費用已經繳清,但是法治教育還沒被通知要上, 當事人本身是成年人,是無戶籍國民, 不知道這樣能否出國嗎? 如果可以出國,有沒有要申請什麼證明? 要跟誰申請? 因為沒有需要定期報到,所以也沒有什麼觀護人之類的。 有點搞不太懂,網路上有人說可以出國,有人說不可以, 也不知道該去哪裡問跟查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6714654.A.F3E.html
healthy1226: 你可以打電話問移民署 06/06 10:14
maniaque: 無戶籍國民?????? 06/06 10:51
mercury1011: 可能是當初入境後沒有去辦理恢復戶籍吧..... 06/06 10:59
depravity: 雙重國籍也大都是啊 XD 06/06 13:10
markto: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就是要定期找觀護人報到 06/08 01:15
markto: 只出國4天應該還好,怕的話就電詢一下地檢署觀護人室 06/08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