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z (太多的巧合就是有緣)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分家30多年後叔叔變流浪漢的扶養問題
時間Fri Jun 9 22:02:49 2017
前日家裡收到一份社會局的來函,內容是我叔叔目前夜宿騎樓,被社會局發現到,
因而寄了通知給我爸爸及各位叔叔姑姑,要研商後續照事宜。
現今我家的狀況是這樣的:
甲、父親年屆77歲,目前以退休金和我扶養過日子。
乙、父親和兄弟們在我出生前就已分家,父親雖長子卻不得奶奶喜歡,
所以分得最小份的。但叔叔們不長進,分家後都敗光了,而且除了
流浪漢的叔叔外,只剩下一個名下沒有財產的叔叔。
丙、現存的兄弟中,只剩父親名下有財產。
流浪漢叔叔早已和我家斷了聯繫長達20餘年,我小時候也沒看過幾次。奶奶10多年
前因年邁住進安養院,他也沒有出現、出過錢,再者過世時,找不到他也無法通知
回來奔喪。至於他有沒有小孩也不清楚。
我想問的是:
1. 像這樣兄弟早已分家,因敗家子引得身為長子的父親不滿而斷了聯繫
,而已父親也已退休多時,那要有「兄弟姐妹互相間」的扶養義務嗎?
2. 姑姑們又要怎麼因應?畢竟她們大多也到了退休之際了。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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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ltlake: 請參照民法親屬編第 五 章 扶養 06/09 23:09
→ rock0807: 社會局只是要研商而已 一起去看看再說吧 搞不好叔叔在外 06/10 02:06
→ rock0807: 流浪習慣了也沒有要你們養 06/10 02:06
→ rock0807: 只是公家機關還是要照規定跑他們的程序而已 06/10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