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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有位女性朋友 約五年前 在跟前男友在一起期間 因為前男友信用破產無法貸款 她很傻的被要求幫前男友辦信貸120萬 前男友則掛名連帶保人 約定由前男友事後每月轉帳匯款給女方還錢 但沒有任何書面證明此項約定 也沒有任何簡訊書信錄音證明 完全沒有證據是前男友要她辦的 事後分手了 男女雙方各自都已結婚 前男友是有陸續匯款給女方 目前為止共給了90萬 時至今日 前男友反悔了 跟他爸說 是女方分手時不甘心跟他要分手費 要120萬 所以才陸續匯了90萬給她 現在男方不想繼續還剩下的30萬 連同想要回已給的90萬 現在男方提告 法院寄了開庭辯論通知書來 才知道被擺了一道 以我的看法 此事分兩部分 首先 男方告女方想要回90萬的部分 這應該不能成立 因為也根本沒有分手費的協議書或證據 而且這點要男方自己舉證是被要求分手費的 但女方從未這樣要求過 所以不用返還90萬 第二 剩下欠銀行的30萬 應該是女方自己要吞了 因為沒有證據是男方要求女方辦的 男方裝死不再給錢應該就女生要自己還了 以上兩點是對於官司結果的預測是否有誤? 但是 我個人有個想法 如果第二點真的是女方要自己還 剛好女方現在沒有任何財產 那是否擺爛不要還 讓銀行去找男方這個保人就好 這招會不會影響到現在的丈夫或家庭呢? 銀行不管你有什麼糾紛 要的就是錢 如果銀行找討債公司要錢 應該兩方都會被騷擾對不對? 以上問題問一下各位專業大大 女生現在的丈夫快氣炸了!! 喔對了 案發地是在女方家鄉 女方已嫁到外地 是否能聲請變更出庭地點到現在的地方呢?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7.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7146220.A.6BD.html
jaannddyy: 預測無誤,證據最重要 06/12 00:08
jaannddyy: 借錢有拿回80%很不錯了,記得下次不要借 06/12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