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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們好! 最近天雨路滑 小弟騎車在路上因晚上下雨視線不佳 不小心後照鏡擦撞到行人手臂 直行了約10~15m停車後 小弟主動報警 請警察主動處理 但對方一直認定小弟肇事逃逸以及蓄意傷人 待警察到場後 因警察詢問兩句後 對方行人認定警察處事不公便生氣主動離開 雙方未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以及相關資訊(對方應該有記住我的車牌號碼) 而小弟則繼續與警察完成相關車禍程序以及備案(有拿到道路交通事故的登記單) 請問若後續對方欲提告 小弟還需要注意什麼事情或需要做些什麼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01.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7546652.A.D82.html
adamas0422: 想敲詐但是失敗 06/16 02:21
maniaque: 告他 肇事逃逸 啊...... 06/16 08:44
Beijingman: 行人離開現場不算肇事逃逸 06/17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