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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廣告商 本身沒有參加他的任何活動 他卻一直傳LINE訊息過來 封鎖他,他就換個帳號繼續傳 可以告那個廣告商騷擾嗎? 可用哪個法規哪一條文告他嗎? 如果提出告訴後哪一種可能性比較容易成立: 1.無法提出告訴 警察也不想受理,頂多備案 因為可以用封鎖的 提出告訴等於濫用司法資源 不符合比例原則 2.可以告,但是檢察官不會起訴 所以我頂多只能警告他,但是卻無法告他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55.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8097612.A.77F.html
maniaque: line 訊息? 直接封鎖對方就好啦...... 06/22 10:17
geofrania: 如果不封鎖有機會告嗎?他會換個帳號繼續傳呢! 06/22 10:20
※ 編輯: geofrania (36.225.155.43), 06/22/2017 10:22:28
bakayalo: 自己換帳號就好了,記得以後公私帳號分開 06/22 10:27
smallshow3: 把搜尋id加好友的功能關掉,這樣沒你允許不能加好友 06/22 11:34
smallshow3: 變成只有你可以加人,別人搜不到你的挨滴 06/22 11:35
geofrania: 不能採法律途徑嗎?如果換我一直傳他訊會被他告嗎? 06/22 12:15
Lailungsheng: 沒事找事 06/22 12:19
maniaque: line 你沒把陌生人加好友,對方送不來訊息吧.... 06/22 12:35
maniaque: 一堆吃魚喝茶的都加我好友,可是都沒給我菜單型錄啊(誤) 06/22 12:36
lu0713: 電子信箱內的廣告信都夠我告到天荒地老了。 06/22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