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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勞工擅離自己的工作區域,協助其他勞工從事非屬自己執掌範圍內之工作因而受傷。 (勞保局已認定屬職業傷害給付範圍) 如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及32條第1項之規定,雇主是否有刑法284條之責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8.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8468095.A.EFF.html
lu0713: 內勤人員沒有公司同意,私自跟司機外出送貨,結果發生車禍06/26 17:43
lu0713: 出意外,公司有責任嗎?06/26 17:43
這已是雇主非可預見,應無過失責任問題 ※ 編輯: happyangel23 (180.217.218.63), 06/26/2017 17:50:59
TheMidnight: 你是要討論民法188 ?06/26 18:13
不是的,損害賠償問題先不論,這裡討論刑法284 ※ 編輯: happyangel23 (180.217.218.63), 06/26/2017 18:17:51
a9301040: 看有無禁止吧,擅離太模糊,如果台積電一廠跑去二廠不可06/26 19:02
a9301040: 預見,但小公司互相幫忙,老闆會反對?過去這種情況有無06/26 19:02
a9301040: 制止?06/26 19:02
兩個員工當時是在同一倉庫內,但負責不同職務,操作機器員工請業務幫忙搬運東西,業 務因而腳骨折。老闆對倉庫的事,沒有接收過員工報告,所以也不知道是否有前例,故也 無從禁止或制止。 ※ 編輯: happyangel23 (180.217.218.63), 06/26/2017 19:09:25
a9301040: 這個跟擅離無關吧,你套到員工在公司走路跌倒,不是一 06/26 19:14
a9301040: 樣06/26 19:14
擅離二字是有點牽強,但從事非屬自己執掌範圍之事是確定,謝謝指正 ※ 編輯: happyangel23 (180.217.218.63), 06/26/2017 19:22:14 且非老闆授意,老闆事先也不知 ※ 編輯: happyangel23 (180.217.218.63), 06/26/2017 19: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