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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lxed (鴨子划水)》之銘言: : 大家好 : 想請教版上的達人 : 家裡有一塊祖先留下的土地,因為爺爺沒跟林務局承租 搶來的占來的,沒有所謂 留下 我家不知哪世祖留下信義區三千甲土地,也是照樣被占光光....(誤) : 現在被告侵占,同時間附近被告侵占的對象還有好幾位 : 大家名字都寫在一起,目前有請律師打官司,其它侵占的人因為 : 我們請律師的緣故,也就跟著這麼拖延! : 那如果一審判決後,家裡面要繼續上訴進入二審 : 是否其它人也就跟著進二審? : 不想要繼續花錢讓其它人好康XD : 感謝~ 不用浪費錢了,訟之標的為何?? 時效取得地上權? 時效取得所有權?? 還是五八XXX ???(這口訣講出來可是必殺技,林務局最怕這個口訣) 基本上.....律師不清楚該怎樣搞,走錯方向,大概就是輸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3.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9693494.A.432.html
taoist9999: 應該是被告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佔罪吧? 07/10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