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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yiulin (解放˙八德包莖處男)》之銘言: : 剛剛在八卦版推文 : 推完有人寄信給我 : 因為我在他的文章的回文底下推文 : 推了一句: : 不要跟高中沒畢業的愚民一般見識好嗎 : 他就說要我道歉,不然要告我誹謗? : 寄信還不附文章 : 害我找好久 : 我仔細查了他帳號 : 應該是沒跟三次元連結 : 最多就一個Github帳號 : 請問單單這句告得成? 不是備份,怕的話,我再幫你刪內文, 提告是權利 就我的理解,被告跟原告有因果關係,原告就能提告, 白話 : 你有推文,他就能告 被告是義務 白話 : 被告,你就是要配合 成立是數學 成立不成立要看法院啊…問板友幹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46.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0633153.A.3FB.html
gginindr: 數學成不成立跟法院有什麼關係07/21 19:25
陳立數學…哈哈
dreamsletter: 我猜是機率吧(?)07/21 19:25
成立不成立是看法院,所以是博杯=機率 ※ 編輯: Lailungsheng (117.19.146.13), 07/21/2017 19:27:07
a9301040: 你的冷笑話太冷... 07/21 23:53
Lailungsheng: 抱歉,自我檢討中 07/22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