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lungsheng (當包不同比較好)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誹謗罪是否成立?
時間Fri Jul 21 18:32:31 2017
※ 引述《wuyiulin (解放˙八德包莖處男)》之銘言:
: 剛剛在八卦版推文
: 推完有人寄信給我
: 因為我在他的文章的回文底下推文
: 推了一句:
: 不要跟高中沒畢業的愚民一般見識好嗎
: 他就說要我道歉,不然要告我誹謗?
: 寄信還不附文章
: 害我找好久
: 我仔細查了他帳號
: 應該是沒跟三次元連結
: 最多就一個Github帳號
: 請問單單這句告得成?
不是備份,怕的話,我再幫你刪內文,
提告是權利
就我的理解,被告跟原告有因果關係,原告就能提告,
白話 : 你有推文,他就能告
被告是義務
白話 : 被告,你就是要配合
成立是數學
成立不成立要看法院啊…問板友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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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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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gginindr: 數學成不成立跟法院有什麼關係07/21 19:25
陳立數學…哈哈
→ dreamsletter: 我猜是機率吧(?)07/21 19:25
成立不成立是看法院,所以是博杯=機率
※ 編輯: Lailungsheng (117.19.146.13), 07/21/2017 19:27:07
→ a9301040: 你的冷笑話太冷... 07/21 23:53
→ Lailungsheng: 抱歉,自我檢討中 07/22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