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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初次拜訪本版 想請教智慧產財產權的法律資訊如圖: 約去年在博客來/金石堂(太久忘記哪買的)商品購買了Street Jack 三月號 2015的 雜誌、包含附錄收納包,原本很喜歡想自己隨身使用、結果擺了半年東西沒機會使用只好出售。 昨天莫名被警察找去做筆錄,才得知被台灣代理的廠商給檢舉說此附錄品是假貨、想一想還是覺得很荒謬,想請問雜誌附錄品的真實性高嗎。 除了new era 還有很多知名的beams,stussy等等品牌…在誠品各大書店都有販售的,甚至也有專門進雜誌的公司。難道購買前真的要三思嗎。 小弟並不是雜誌附錄的批貨商,我只有一個,賣掉了被告也覺得很莫名,之後可能就要去開簡易庭 ,因為沒有經驗,希望能求解謝謝ORZ http://i.imgur.com/gbzlklk.jpg
http://i.imgur.com/xeW6ohM.jpg
http://i.imgur.com/MjXDvy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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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65.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1117261.A.781.html ※ 編輯: sang821004 (60.245.65.220), 07/27/2017 09:04:22
a9301040: 博客來有購買明細,印出來即可;那個鑑定基本上是渣,沒 07/27 09:22
a9301040: 效力 07/27 09:22
sang821004: 那如果針對授權部分我該怎麼回應他呢 07/27 11:08
louisetorny: 基本上你應該是不用授權的(若是真品),因為你是由 07/27 11:59
louisetorny: 博客來賣給你的,有國內消耗,即你可以再賣給別人。 07/27 11:59
louisetorny: 若是假的,也可以證明你不知情,所以結論就是,拿博 07/27 12:00
louisetorny: 客來購買證明去就好。 07/27 12:00
RiTaYin: 所以跟你夠買的買家就是告你的人嗎 07/27 15:37
RiTaYin: 你把博客來的購買頁面印出來帶去,也找一下雜誌的介紹 07/27 15:38
RiTaYin: 證明是該雜誌贈送的 07/27 15:39
sang821004: 回Ri大 購買的人好像就是原告者王小姐 因為當時他有 07/27 19:23
sang821004: 問我有沒有1000個這種商品 我當然回沒有(傻眼);其 07/27 19:23
sang821004: 他有販賣此包的賣家也有被問同樣的問題,今天google 07/27 19:23
sang821004: 到的訊息。然後我有像博客來客服要到當時的購買訂單 07/27 19:23
sang821004: 編號,還有雜誌封面的照片,雖然雜誌已經丟了,不過 07/27 19:23
sang821004: 我想證明應該也妥了一部分、 07/27 19:23
saltlake: 問你有否一千個就是在釣你 07/27 19:37
a9301040: 釣魚沒錯,對話紀錄印出來 07/28 00:26
ytm1121: 只要確定是由博客來來的 基本上會因為國內權利耗盡而不違 07/30 23:24
ytm1121: 法 07/30 23:24
sang821004: 第一次聽過國內權利耗盡這個名詞 謝謝了!沒去過法院 07/31 20:16
sang821004: 還真有點緊張 07/31 20:16
saltlake: 法院有冷氣 很舒服 別緊張 07/31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