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依合約為準,合理?? 勞雇關係 為 私法契約自由08/17 11:12
→ maniaque: 除非有寫最低排班保障08/17 11:13
→ maniaque: 但同樣的,若排了班,你有事不去,有罰則嗎???08/17 11:13
→ maniaque: 若排了班你可以自由選擇去或者是不去08/17 11:13
→ maniaque: 那,反過來講,不排班 也是雇用者的自由08/17 11:14
契約沒提到最低排班保障,但有提到罰則
※ 編輯: shh17121730 (182.155.80.85), 08/17/2017 11:16:29
推 a9301040: 打電話煩他,只能這樣08/17 14:31
→ maniaque: 怎樣的罰則? 來call班時,不答應就要罰錢????08/18 00:27
→ yesohya: 上報.找議員啊 發包給這種廠商應該是公共議題 XD08/18 02:03
罰則是寫說如果遲到的話要罰1000這樣
感謝各位大大,應該也只能盡量找管道申訴了
※ 編輯: shh17121730 (182.155.80.85), 08/19/2017 08: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