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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n72159932k (中肯老實代言人)》之銘言: : 示意圖 : https://i.imgur.com/Oejl14U.jpg
: 本人騎乘機車(1)直行至一無號誌十字路口 : 有輛客車(A)從左方某校園門口直行至右方 : 我沒有觀察到A車後方的路況 : 來不及閃避 撞到汽車(2)後摔車 : 有報警 做筆錄 : 備註: : 1.本人保持於該路段速限30以下 : 2.汽車(2)停靠於路邊 : 3.圖中所有路段都是紅線 : 4.圖只是示意 距離非實際比例 : 想請問 : 對方跟我說他進原廠估價後與我聯絡 : 我該怎麼與對方進行溝通 : 有哪些立場站的住腳 說真的.....若真的上法庭,有的被法官修理吧.... 先問幾個問題 1.A車在路口時間多長? 2.2車臨停在路口多久? 3.你什麼時候才回神看 "車行方向的路況" ?? 照這個路口來看,您描述的路況是筆直路, 亦即停在路邊的2車,在您正前方很遠的地方. 依理來講 應該 "您早就在老遠就看到2車了(亦即 A 車還沒從門口開出來通過路口前)" 不是嗎?? 那,要主張什麼呢?? 就好比兩百公尺前有人路倒在車道上,白天,視野清晰,無雨無霧. 您就熊熊就給他輾過去 試問,法官會怎在庭上問您,又怎判您呢?? 至於本版看到的行情,大概是 "對方三成" 他欠你三成,你欠他七成.... 就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45.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6956013.A.5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