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idog: 給法官判 你可以主張手上沒工具 正常人的手無法刮傷汽車烤 10/26 19:55
→ hidog: 漆 10/26 19:55
推 hidog: 若能找到對方車子之前就有刮傷的證據為佳 10/26 19:59
→ hidog: 而且多處刮痕不應該是你一個人所為 你應該沒有到處摸他的 10/26 20:00
→ hidog: 車吧 10/26 20:00
對方說他昨天才保養車子,確定沒有刮傷(攤手)
監視器很模糊,只能拍出我摸他車的動作而已..
當然沒有到處摸,就講電話時摸了他左側車門而已..
※ 編輯: fsbe899 (220.143.53.238), 10/26/2017 20:08:08
推 hidog: 覺得要證明是你刮的尚有難度啦 但是沒人能保證檢察官想法 10/26 20:16
推 jaannddyy: 這樣就足夠了,手上有鑰匙就可以刮 10/26 20:48
推 jaannddyy: 因為這有刑事責任 所以不用算折舊,算是和解金也含在 10/26 20:50
→ jaannddyy: 裡面 10/26 20:50
→ alog: 1) 毀損要先證明出你是出自於故意,例如有些人會刮上三、四 10/26 21:58
→ alog: 條以上 或 動作行為明顯是針對該車,否則根據 刑法 12 在未 10/26 21:58
→ alog: 規定過失責任的條例裡,不罰過失者,包括他也未必能證明你 10/26 21:58
→ alog: 有過失。2) 車價減損根據民法裡可以求償但是前後表現出的動 10/26 21:58
→ alog: 機有點矛盾,看起來就是網路爬文就想到給你恐嚇看看 10/26 21:58
→ samnpc: 你摸他左側車門不合常理,只能看你運氣了 10/26 22:04
→ alog: 另外可以提提看車子離開後的其他地方監視器畫面或是找店家願 10/26 22:06
→ alog: 不願意能協助您調閱監視器 10/26 22:06
推 alog: 他的車子被刮四個面應該不難看到 10/26 22:09
→ alog: 第一部監視器畫面所在的時間下,若後來行駛離去後所走的路段 10/26 22:15
→ alog: 、店家監視器,他的車子沒有刮傷就不能證明他車子的刮傷跟你 10/26 22:15
→ alog: 有關係。 10/26 22:15
謝謝各位,不過距離案發時間已經半個月,太晚來問了也沒想到..
目前看來只能各說各話看檢察官怎麼判了..
比較擔心的是最後如果我堅持說沒刮,反而被誤會為不認罪,會不會比直接認罪還慘?
※ 編輯: fsbe899 (220.143.53.238), 10/27/2017 16:08:27
推 jaannddyy: 會,這也是現行和解協商制度的缺點 10/27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