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yesohya: 妳被罰是因為在不能臨時停車的地方臨時停車 11/06 22:43
→ yesohya: 超過三分鐘就改開違規停車了 11/06 22:43
→ yesohya: 超過三分鐘是56條一項一款金額加倍 XD 11/06 22:44
→ malemma: 想到之前有一個女駕駛,在禁止臨時停車的地方被開臨停單 11/06 23:30
→ malemma: ,她的辯駁是「我不是臨停,是停車」。員警接受了,重開 11/06 23:30
→ malemma: 一張,好像是三倍吧。 11/06 23:30
推 alog: 那位是不是開寶馬的婦人xd 看到超想笑 11/06 23:31
噓 LaplaceDemon: 您覺得機車可以騎到人行道上臨停嗎 11/07 01:25
推 Lailungsheng: 你對不起雞腿… 11/07 10:53
噓 maniaque: 講了那麼多,能不能單純針對所違反的法條來做說明??? 11/07 12:04
→ maniaque: 原PO不覺得,自己辯解的理由,跟三寶駕駛開國道時 11/07 12:05
→ maniaque: 用時速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然後說.."外側覺得比較危險" 11/07 12:06
→ maniaque: 不太好,有 87分相似度... 11/07 12:06
→ maniaque: 你要划手機,甚至打手槍,都是你的自由 11/07 12:07
→ maniaque: 但,你在不適當的地方划手機,或者是打手槍,都是違規 11/07 12:07
→ maniaque: 而且,這個人認為,這不是照像,而是"動態錄影" 11/07 12:10
→ maniaque: 若你有高於違規停車的法益需要守護,那你才有本錢申訴 11/07 12:15
→ maniaque: 像救護車救人時,就可以違規,消防車也是如此 11/07 12:15
→ maniaque: 甚至送急診救命時,警車還可以幫你開道,開一百都可以 11/07 12:16
推 jaannddyy: 我也會這樣停耶,基本上邊用手機邊騎車蠻危險的 11/07 14:33
→ jaannddyy: 警察看到直接騎過去也不會開我單 11/07 14:33
→ jaannddyy: 被檢舉只好摸摸鼻子,一個不是你讓別人不爽了,另一個 11/07 14:34
→ jaannddyy: 是遇到職業檢舉 11/07 14:34
→ jaannddyy: 因為要去填單然後抓錄影資料是挺費時的,一般人不會這 11/07 14:36
→ jaannddyy: 樣做 11/07 14:36
→ saltlake: 嘆氣 合法方式是找可以停車的地方才停下來 這樣是對你 11/07 17:15
→ saltlake: 個人不方便 問題是法律規範重點是社會整體利益 11/07 17:15
噓 yesohya: 那是人行道很明顯 不然也只是換項而已 在車格外更明顯 11/07 18:37
噓 Beijingman: 你活該啊. 11/10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