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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ng821004 (凱i)》之銘言: : 大家好初次拜訪本版 : 想請教智慧產財產權的法律資訊如圖: : 約去年在博客來/金石堂(太久忘記哪買的)商品購買了Street Jack 三月號 2015的 : 雜誌、包含附錄收納包,原本很喜歡想自己隨身使用、結果擺了半年東西沒機會使用只好出售。 : 昨天莫名被警察找去做筆錄,才得知被台灣代理的廠商給檢舉說此附錄品是假貨、想一想還是覺得很荒謬,想請問雜誌附錄品的真實性高嗎。 : 除了new era 還有很多知名的beams,stussy等等品牌…在誠品各大書店都有販售的,甚至也有專門進雜誌的公司。難道購買前真的要三思嗎。 小弟並不是雜誌附錄的批貨商,我只有一個,賣掉了被告也覺得很莫名,之後可能 : ,因為沒有經驗,希望能求解謝謝ORZ : http://i.imgur.com/gbzlkl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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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請公假去檢查庭實習的感覺就是北地院感覺就是舊舊的,旁邊還有關收押人的地方看了就覺得心裡發涼。 原告看起來就是個美國人,有點白頭髮(有點忘了)中文還算流利,聽了他覺得荒謬的說詞和提交證據資料就離開了,然後今天收到不起訴處分…,鬆一口氣、給因為有相同經歷的人參考,也謝謝各位專業的資訊參考。 https://i.imgur.com/NsDmgJg.jpg
https://i.imgur.com/NEGTDw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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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lungsheng: 推,長知識 11/09 19:17
alog: 1) 恭喜原PO沒事,也感謝願意把經驗拿出來分享☺ 2) 原PO 11/09 19:41
alog: 無法理解的部分,我可以根據以前接觸的經驗來說幫你回答一點 11/09 19:43
alog: 就是這類美商公司對於智財方面很注重, 11/09 19:44
alog: 同時,我也好奇查了一下該品牌所生產的商品,時常有被仿冒的 11/09 19:45
alog: 情況,他們多年以來都有持續透過訴訟手段來維護自己公司的權 11/09 19:46
alog: 益,當然也有因為罪證不足最後不起訴的判決。但是公司做這些 11/09 19:46
alog: 事情是沒辦法的事,因為環境的關係,包括我自己過往的工作經 11/09 19:46
alog: 驗有時候也要協助老闆調查或幫忙蒐證,如果你未來做生意、代 11/09 19:46
alog: 理別人產品或做什麼你也可能會做類似的事情維護自己權益。 11/09 19:46
alog: 只能說,給原PO拍拍,很倒霉被掃到了,幫你QQ 11/09 19:47
alog: 3) 若新時代冠帽鑑定屬實,可能就是你所購買的雜誌出版商或 11/09 19:51
alog: 博客來那裡有一些問題,導致你轉售時,他們發現你銷售的商品 11/09 19:51
alog: 是仿冒的、未經授權的,或許未來他們也會對他們做出行動。 11/09 19:51
butachan: 恭喜原PO+1 11/09 20:20
a9301040: 恭喜啦 11/09 21:32
RiTaYin: 恭喜原po啦!吃吃豬腳去去霉氣!我還記得你當初這篇文 11/10 15:06
sang821004: 是告一段落了!總之真的是謝謝大家的建言與關心 O v 11/11 21:14
sang821004: Q 11/11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