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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魯朋友家中外勞逃逸 已委由仲介通報移民署 逃逸後家中清點財物發現家人金飾手機有部分失竊 到附近外勞常去的印尼店詢問 印尼店老闆娘說外勞逃走前有去他那邊寄包裹 包裹上寄件人寫著外勞的名字跟我朋友家的地址 我朋友告知老闆娘上述失竊情形 老闆娘同意暫緩將包裹寄出 我朋友懷疑該包裹內有他家的失竊物品 現在已經取得竊盜案三聯單 請問現在有沒有什麼合法的方式可以拆開包裹檢查 而不會觸犯刑法315條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122.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1311187.A.BAF.html
sindyevil: 通知警察這件事情, 他們會走程序處理. 11/22 08:53
maniaque: 警察報檢察官處理 11/22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