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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開了一張支票給我 兌現後 發現存款不足 已經成拒絕往來戶 之後被我詐欺罪 告上法院 開偵查庭時 發現他從3月底已經成拒絕往來戶 而8月他開給我這張票 結果他跟檢察官辯說 由於他之前信用良好 銀行員跟他說他票還是可以繼續開 要對兌現前跟他講一下 他把錢補齊就好 各位鄉民真的可以這樣嗎 那萬一通知他後 他錢無法補齊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45.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1698593.A.C49.html
KKyosuke: 3月底就信用破產 8月還開票這不是自己證明自己詐欺嗎.. 11/26 20:23
KKyosuke: 怎麼會有這麼配合的被告 11/26 20:23
Lailungsheng: 原告也不錯 11/26 22:31
maniaque: 替債務人擔心的好心債權人.....:D 11/27 09:39
sakimono: 債務人:感謝你讓我有時間可以繼續慢慢脫產 11/27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