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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rpsebucket (屍體子)》之銘言: : 大家好 : 第一次來這邊發問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時候不知道甚麼時候讀的安親班 : 因為父母繳不出學費所以簽了本票 : 簽本票的日期分別是89年12月18日與90年5月31日 : 到期日分別為91年12月17日與96年11月30日 從你的問題猜測,對方應非只是單純地聲請本票 所以你只給本票日期其實很片斷 所以我會建議您,您應先詢問您父母,此事是否屬實 如果屬實,那我會建議您,現今如果您已有資力能夠清償的話 就盡量把此項債權清償完畢才對 : 當時是小學生的我是不可能知道這件事的.. : 事隔10年左右我收到了法院的訴狀書與簡易庭通知書 : 債權人提訴狀書的時間是106年11月21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28.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2058980.A.F79.html ※ 編輯: liandchou (123.204.128.71), 12/01/2017 00:25:11
jaannddyy: 負擔的起就自己還吧 算學貸 12/01 00:31
Lailungsheng: 安親班…無行為能力,傻子才還 12/01 00:43
Lailungsheng: 父母當時如果簽賣身契,不就死給他看 12/01 00:44
iscu: 不對吧 他爸媽負的債 子女沒有必要清償 12/01 07:24
smallshow3: 律師講這種話的話,很難怪大家不想花錢找律師 12/01 08:52
wallachia: 父母負債子不用還啊...... 12/01 08:55
被告:我主張父母債子不還 法官:被告父母還健在嗎? 被告:是 原告:我追加 咦
maniaque: 樓上,那父母遺產也不該繼承了? 12/01 09:21
yesohya: 這是法律板不是道德勸世板 = = 12/01 09:28
也是,結果台灣最多道德勸說的地方就在法院
maniaque: 債務也是遺產的一種 12/01 10:36
maniaque: 民法已經修法,以遺產額度為還債額度 12/01 10:37
maniaque: 至於勸世與否,榮總那位阿嬤就是最佳不良範例 12/01 10:37
※ 編輯: liandchou (123.204.128.71), 12/01/2017 11:21:53
wallachia: 欠債的是他老爸,人還活著,這間補習班直接跳過老爸跟 12/01 11:31
wallachia: 他要求清償他老爸的本票。 12/01 11:31
wallachia: 然後原告會直接被法官洗臉,因為告錯對象。 12/01 11:37
johnny155220: 如果原po講的是對的 原告肯定會被法官電爆 12/01 11:54
yuusnow: 欠債的是他父母也都還在,關他什麼事阿.... 12/01 12:12
maniaque: 四個字 不當得利 12/01 14:36
Lailungsheng: 那如果原PO覺得讀安親班是被迫害呢?萬一他在回想一 12/01 15:14
Lailungsheng: 下.想起被女老師看到GG呢? 12/01 15:14
maniaque: 女老師:我也讓你看過我的XX ,還沒給你收錢呢.... 12/02 20:46
corpsebucket: 歪了吧w 12/03 18:22
alog: 我到底看了什麼☺ .... 12/03 19:23
Lailungsheng: 對不起,我下流QQ 12/03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