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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司法官 專家學者好 本人有個問題想請教 我媽媽去年12月繼承土地後才發現有人占用的事實(12月時有去現場鑑界),但其實是民國102年收到公文才知道有這筆土地可繼承,而繼承原因發生之日又在更早以前,總之因為這個案件非常複雜因此委託地政士處理,直到去年12月我媽才正式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 那請問一下拆屋還地的請求權的起點是從我媽「成為土地所有權人」時開始起算15年嗎? 就我的認知是覺得這樣,否則我們也是102年才收到公文通知,如何期待我媽事先發動請求權? ps:希望是有確切答案的再來回答,如果是律師我們也很歡迎,因為家族也再研議委任律師,只是我們想先確認請求權的時效問題,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6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41.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6424317.A.1D4.html
hiimjack: 釋字164,已登記不動產沒有消滅時效問題 01/20 13:06
hiimjack: 但是要盡快,如果被時效取得地上權就來不及了 01/20 13:06
aliceslover: 感謝h大 01/20 13:15
wakamur: 去年原PO也問了差不多的問題,建議快找律師吧 01/20 14:21
aliceslover: 嗯嗯,一步步的處理中 01/20 14:44
taoist9999: 釋字107、164意旨: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及中段,不適 01/21 14:31
taoist9999: 用消滅時效之規定。 01/21 14:31
aliceslover: 感謝t大 01/21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