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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國外有 但國內好像不常聽到 例如歐洲 好像在發現新大陸時期 就已經有投資股票概念? 他們會向國內的貴族或ㄧ般民眾募資 => 因為要成立船隊 先需要費用 然後到海外掏金礦...(甚至組成武裝 去侵占新領地) 東方人可能比較沒有經過這個時期 所以共同投資概念比西方人晚 所以說 想知道台灣目前有沒有相關的法律? 或現已有的名稱類別是什麼? 例如 : 假如有三人以上合意 成立一個共同帳戶 但是若要提撥使用的話? 須至少再有一名律師做監督 也就是三人須有共同意向簽名 + 再加一位法定律師旁證 這樣所集資的帳戶金錢 才可以動用 或是 西方人怎樣把這個制度發展成熟? 有相關的專有名詞可google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7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6781599.A.264.html
po77916: 私募基金? 01/24 18:48
maniaque: 開公司 01/24 20:42
yang36835: 感覺像是信託 01/24 22:06
CCWck: 聽起來像合夥 01/25 00:23
CCWck: 律師監督沒意義啊 三個人都同意 律師幹嘛反對? 01/25 00:23
liandchou: 大概是合夥、組織公司或信託等,可找律師或專業人士進 01/25 01:40
liandchou: 行設計 01/25 01:41
pizzafan: 若依私人或團體契約的話 似乎法定的保障效力就有限了 01/25 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