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無法連結到現實的,花錢找律師告真的沒意義,要嘛 02/05 11:00
→ Lailungsheng: 提告找到人,用別的方式讓他道歉,要嗎吞下去。 02/05 11:00
推 Lailungsheng: 可連結到現實的,也要看對方值不值得請律師… 02/05 11:02
→ hidog: 喔喔 可連結到現實,這部分也已經補狀說明了 02/05 11:06
推 alog: 推心得分享 02/05 11:23
→ a92194: 哪裡的網路毀謗要動用到律師啊?這成本也太高 02/05 13:00
推 jaannddyy: 大概是商家名譽類的吧 02/05 13:08
→ jaannddyy: 要不要提自訴算了 02/05 13:09
→ hidog: 再議失敗就會自訴了 相對交付審判 不如直接自訴 02/05 13:10
噓 ultratimes: 前面有一篇罵 退休警察 的,一樣成罪,所以不需要連結 02/05 14:26
→ ultratimes: 到當事人為必要 02/05 14:26
→ hidog: .... 02/05 14:27
→ hidog: 敢問u大師有聽過自由心證四個字嗎 02/05 14:28
→ Lailungsheng: U大師說的話就是對的~U大師~U大師 02/05 14:30
→ maniaque: Holly u ~~~~ , Holly u ~~~~~ 02/05 14:55
→ a92194: 把新聞當判決書? 02/05 15:50
→ smallshow3: 法院很忙der... 02/05 17:03
→ hidog: 我知道法院很忙 所以也只能準備再議了orz 覺得無奈 02/05 17:06
→ smallshow3: 所以我覺得再議也不會過啊… 何必呢 02/05 18:36
→ hidog: 隨便說別人再議不會過是很沒禮貌的 02/05 20:37
→ hidog: 這是我合法權益囉 02/05 20:37
→ smallshow3: 看北檢和南檢的反應,也並沒有"隨便說"的吧? 02/05 21:01
→ hidog: 北檢是補充證據後轉移到南檢那邊 南檢沒傳我 02/05 21:20
→ hidog: 另外,如果今天是你打官司,我在旁邊一直說你官司穩輸 02/05 21:20
→ hidog: 請問你的心情如何? 02/05 21:21
→ hidog: 在不了解案發經過的時候,不要隨便說別人再議失敗,很沒禮貌 02/05 21:21
→ zofu: 不起訴處分真的是補槍,很能同理 02/05 22:30
→ smallshow3: 這裡本來就沒有討拍的功能 02/06 03:55
→ saltlake: 這裡又不是像第三者版先天排除元配 這是法律版 02/06 06:40
→ saltlake: 至少有兩造的意見 也沒禁吃瓜群眾的意見 02/06 06:41
→ wallachia: 提告要成本,包含律師費。 02/06 12:36
→ hidog: 我知道 也跟律師談過價格了 02/06 13:28
推 james123lkj: 推 想知道後續和花費的成本 加油 02/06 16:41
→ weipo: 再議後自訴?你確定這是律師教你的? 02/06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