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imjack: 先繼承 變成公同共有狀態再想辦法03/15 22:26
推 maniaque: 公同共有,然後再打分割官司,可能就是變價分割03/15 22:47
→ maniaque: 另外,等等....既然仍維持婚姻關係,如何另組家庭???03/15 22:48
→ taoist9999: 給對方錢,什麼都不想付出的話,將來就要付出更多的代 03/15 22:49
→ taoist9999: 價。03/15 22:49
→ taoist9999: 如果只是不願意配合申請印鑑證明的話,但願意無條件把03/15 22:51
→ taoist9999: 被繼承人之遺產分配給其他繼承人、自己通通不要的話, 03/15 22:51
→ taoist9999: 其實還是有辦法的。03/15 22:51
→ taoist9999: 如果嘴巴說不要,但連簽名都不願意的話,那還是找個人 03/15 22:52
→ taoist9999: 跟他談條件唄。03/15 22:53
推 Tochter: 換位思考一下,多年不見的兒子來到自己面前就是要拿印鑑03/15 23:43
→ Tochter: 、就是要簽名放棄繼承,你心裡怎麼想?好好跟母親談,必03/15 23:43
→ Tochter: 要的時候交換條件、交換利益才是上策。03/15 23:43
推 Lailungsheng: 找律師...沒離婚-已另組家庭...很像有點亂03/15 23:59
→ maniaque: 好像怪怪的吧,看起來應該是生母拋夫棄子另組家庭的樣子03/16 08:16
→ maniaque: 只是,2007往生,2018才開始處理,好像怪怪的03/16 08:16
→ maniaque: 國稅局查到除戶應該就會通知要來辦遺產手續03/16 08:17
→ yuusnow: 另有家庭是怎麼回事?? 如果他媽在外面有生小孩會報到他03/16 11:10
→ yuusnow: 爸名下的說,你們要不要找律師弄清楚?03/16 11:10
抱歉沒有說仔細
在他們對母親印象很模糊
因為母親很小就離開他們
父親對母親的事絕口不提
他們也是一直以為父母早已離異
結果父親過世後才發現原來母親跟父親根本沒有離婚
母親不知道是如何自己在外有了自己的家庭
按兄弟的說法的確可能是母親拋棄小孩離開
對於兩兄弟從小到大從未想過聯繫(他們已經40歲了)
※ 編輯: wannaflyblue (121.219.126.79), 03/16/2018 17:07:13
→ yesohya: 那他就是可以分啊 = = 03/16 17:48
→ wannaflyblue: 我想母親可能是老人家了,所以並不想做麻煩的事,因 03/16 20:30
→ wannaflyblue: 為她不要錢、不要房、不要協同辦手續,她就是「不想 03/16 20:30
→ wannaflyblue: 」 03/16 20:30
推 Lailungsheng: 不想找律師>>>錢 03/16 20:48
→ maniaque: 先看看是不是多了幾個兄弟姊妹吧....:D 03/16 21:01
→ yuusnow: 現在的問題不是聯繫不聯繫,是他父母沒離婚但他媽另外 03/18 13:49
→ yuusnow: 有"家庭",假如他媽有另外生小孩,除非冒用別人的身分生 03/18 13:49
→ yuusnow: 否則這些多出來的弟弟妹妹全都會是他爸的小孩耶 03/18 13:50
→ yuusnow: 這才是問題啊........ 所以趕快去找律師把事情弄清楚啊 03/18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