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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朋友用messenger私下講某人怎樣 沒有發文留言 也沒有在公眾場合議論 查了一下 私下講似乎不符合意圖散佈的條件 我朋友也不屬於不特定多數人 假設今天那個人要告我誹謗 會成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66.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2380893.A.C39.html
smallshow3: 不會,但你要跑來跑去 03/30 11:38
hidog: 跑一趟偵查庭就沒事了 03/30 13:18
cactus: 不一定 樓上講得不一定正確 意圖散布於眾跟是否私下講無關 03/30 14:41
hidog: 除非是跟很多朋友講 不過這種時候對方很難蒐證 03/30 14:51
Lailungsheng: 成立成立...試試博杯咩.對方知道後一定能告你. 03/30 15:04
Lailungsheng: 其他~你自己上法院再解釋...廢問 03/30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