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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版的大家,晚上好! 狀況敘述: 小弟於今早騎車補上班路上,停等紅燈時被後方機車追撞, 對方表示沒注意到是紅燈,就直接從我後面肛上來。 我整個人被彈飛出去,多處挫傷與骨頭裂傷。 做筆錄時才知道對方是個外勞,說騎的是朋友(我懷疑是雇主)借他的車 警察說鑑定要等一個月,但幾乎可確定責任一定在他 機車估價,維修費大約兩萬(滿嚴重的整個變形) 然後外勞直接擺明說他沒錢處理,一毛錢都沒有! 醫藥費有保險倒是還好,修車費就真的求償無門。 想跟警察調雇主跟車主的資料出來談賠償 警察卻說礙於個資法無法提供資料,還跟我說雇主或車主不會有連帶責任(?? 要我自己去跟外勞打民事官司(我聽說的卻是車主或雇主要付連帶責任) 然後雇主也擺明裝死不出面 (在跟外勞通電話時, 因為他中文不好說要請別人跟我講 聽到他叫了一聲老闆,但對方自稱是朋友不是老闆...,後來也都不接電話) 問題: 1.我該如何找出雇主或車主,警察或保險公司都不願意提供資料 2.就算找出雇主或車主,他們需要負連帶責任嗎?可否要求賠償 3.若對外勞提告,給法院裁定扣工資,期間若雇主更換外勞, 或是外勞不幹了,我是否就沒戲了? 4.有沒有版友有相關經驗不吝指導或分享 感謝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2.130.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2499310.A.7C2.html
pilifonbao: 好扯,先告過失傷害吧,外勞在台灣一樣要罰 03/31 22:50
adamas0422: 跟車主有什麼關係? 03/31 23:59
Hermess: 若於客觀上並不具備受僱人執行職務之外觀,或係受僱人個 04/01 06:47
Hermess: 人之犯罪行為而與執行職務無關者,即無民法第 188 條第 04/01 06:47
Hermess: 1 項適用。 04/01 06:47
Hermess: 所以如果你無法證明對方是執行勤務中與你發生車禍。那雇 04/01 06:49
Hermess: 主是沒有連帶責任的。 04/01 06:49
maniaque: 告出借者,如外勞沒有駕照的話 04/01 14:36
maniaque: 至於雇主,你可以透過假扣押方式,先扣住外勞的薪水 04/01 14:36
jerry810308: 如果外勞有駕照的話車主是沒有責任的 04/01 15:18
wallachia: 提告吧 他會關完再被遣返 04/02 18:42
jaannddyy: 外勞在台灣一定有登記的工作啊,從薪水扣的到,只是這 04/02 23:08
jaannddyy: 個錢很少,直接告過失傷害,他就會突然改口有錢付了 04/02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