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lungsheng (當包不同比較好)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行車糾紛 公車急煞乘客受傷
時間Tue Apr 24 19:48:17 2018
│ 文章代碼(AID):
#1QfWz0qR (Wen-Shan) [ptt.cc] [情報] 景明街.興隆路噴辣椒?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en-Shan/M.1520832320.A.D1B.html │
看到你這篇...我心中就產生想發一篇的情緒XDDD
---不想點連結就看簡述吧---
昨天騎機車在家附近巷子十字路讓路給路人過時.被對方噴辣椒水.
其實一開始不知道他噴什麼.
我戴半罩安全帽.他第一次噴的時候.我安全帽鏡片被噴到看不見.
我就掀開鏡片
然後就被噴第二次...這次真的噴到眼睛跟臉.
---END---------------------------
今天去開庭.檢察官在庭上問我被攻擊的過程.我回答如上.
檢察官問我一句:為什麼你要在十字路停下...(我還真的不知道怎麼回他0.0")
然後他又告訴我.對方在警局的說法
加害者跟警察說:因為我跟蹤他...所以他才會攻擊我
請問一下板友.法律上我要先證明我沒有跟蹤他?
還是要先跟他道歉說:對不起.讓你以為我在跟蹤你?
4/27還要開庭...我實在不曉得怎麼跟加害者對質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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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cu: 跟蹤不犯法阿... 04/25 10:20
→ iscu: 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 04/25 10:22
我跟檢察官說:後來還有兩個受害者.
檢察官就陷入沉思XDDD
加害者為了脫罪.什麼鬼話都敢講.
→ a9301040: 說:無冤無仇,對方也不是特別帥特別美,也不是名人, 04/25 21:44
→ a9301040: 顯然是脫罪之詞。況且如果被跟蹤,報警即可解決 04/25 21:44
謝謝大大.小弟腦袋真的詞窮.再次謝謝.
※ 編輯: Lailungsheng (36.224.212.169), 04/25/2018 22: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