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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hkup (地獄倒楣鬼)》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死亡前脫產給其他兄弟姊妹?? : 時間: Wed May 9 00:29:43 2018 : : 小弟父親重女輕男,從小就不疼我但明顯的對我妹就好很多 : : 日前我父親脫口說出一句話 說以後家產全都留給我妹 不留給我 : : : : : 假如 我是說假如 我爸在過世之前 把錢都想辦法給了我妹的話 : : 這樣的話 在他死後 我是不是半點都分不到了?? @@ : : 懇請法律神人高手解惑 感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237.44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5796985.A.9B8.html : → taoist9999: 你是你爸的債權人嗎? 05/09 00:36 : → taoist9999: 不是的話,幹嘛用「脫產」這個字眼? 05/09 00:36 : 不好意思 我不是法律人 用詞可能有誤 : 我原本的意思是 把錢都想辦法給了我妹 : → taoist9999: 《民法》第765條: 05/09 00:39 : → taoist9999: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 05/09 00:39 : → taoist9999: 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05/09 00:39 : → taoist9999: 因此你爸活著的一天,他就有依民法第765條規定有處 05/09 00:39 : → taoist9999: 分其所有物之自由。 05/09 00:39 : 那也就是說 如果我爸用家裡所有的錢買了一間房子 : 然後名字登記在我妹名下的話 : 用這種方法的話 這樣以後我什麼都分不到了嗎?? : → hidog: 不過你老爸也要繳贈與稅就是www 05/09 00:43 : → hidog: 我老爸跟我講這句話的時候我回他要錢我自己會賺 有點志氣吧 05/09 00:43 : → taoist9999: 這樣子就不一定了,要看事實認定是借名登記還是贈與? 05/09 00:44 : 推 hidog: 是沒錯啦 看狀況@@ 05/09 00:45 : 難道法律上都沒有辦法可以保護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嗎?? @@ : 如果每個父母都用這招的話 那對不受寵的小孩不就很不公平嗎?? : → taoist9999: 先存錢,以後可以準備上法院打官司。 05/09 00:47 : 噓 yesohya: 還有一種可能是你爸繼承你 XD 05/09 00:48 : 別這樣觸我霉頭嘛........ : 推 mozzo: 但其實父母根本沒有義務把他們的財產留給你/子女啊.... 05/09 00:53 : 這樣講是沒錯啦 @@ : 我們家其實也沒多少錢 : 但我是想 法律的東西 還是要把它弄清楚 不然以後總是會有糾紛的 : 推 hidog: 同樓上 財產這種東西有當賺到 沒有就靠自己打拼 05/09 00:55 : 各位大哥 我來這裡是問法律問題的 : 我當然知道財產是靠自己雙法打拼賺來的最實在 : 也能接受大家給我的安慰與建議 : 可是 法律層面的東西 不把它釐清弄清楚的話 以後總有糾紛的 : : 親兄弟 也是會有明算帳的一天 : 不然想想王永慶 想想張榮發 這些這些都是法律的問題 : 推 mozzo: 你可以查查有效遺囑 05/09 02:28 : 噓 maniaque: 你幹嘛不回答:我靠我自己賺的,會比你給的多,謝謝.... 05/09 06:53 : → justicesword: 你家王永慶,三千億遺產? 05/09 07:49 : → justicesword: 生前分配好就沒問題,會有問題通常都是爭執去世後 05/09 07:59 : → justicesword: 的遺產或遺囑,贈與繳繳稅就好。 05/09 07:59 : 噓 tgsh: 分甚麼?你爸的財產是你的?他高興給誰就給誰 05/09 08:17 : 噓 tgsh: 甚麼叫法律問題弄清楚?錢高興給誰是意願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05/09 08:20 : → tgsh: 他把你培養到能賺錢養活自己就已經給你一大筆遺產了 05/09 08:21 : 噓 Hermess: 是。法律沒有規定因為他人觀感而限制生者不得把持有財產 05/09 09:42 : → Hermess: 贈與給任何人。你就是他人 05/09 09:42 : 噓 TurtleBB: 父親還沒過世就想著分他財產,唉。 05/09 09:47 : 噓 yuusnow: 這不是法律問題。 你爸的錢他愛給誰就給誰 05/09 10:53 : 噓 ken211812: 真的有心就先把繼承法條遺產法條看過再來討論吧 05/09 11:04 : 噓 jay19841004: 你跟家人關係不好吧! 05/09 11:29 各位大哥 我來這裡是問法律問題的<-針對原PO這句回. 小弟不是法律人.藉著原PO問題回問. 法律是用在"已經發生"的事情上吧? 假如<-? 如果<-? OOXX<-? 沒有的事.來這問幹嘛? 你可以去八卦問嗎? 因為可能性太多.舉例來說. 前幾篇就有個爸爸把錢給新的媽媽...如果~假如發生在你家. 你不就爽了.又有能幹的新媽媽.錢又不會全給妹妹...吐一口怨氣呢: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20.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5838277.A.C59.html
ji3g4u45m6: 推能幹的新媽媽 05/09 12:11
maniaque: 跪求SOD番號 05/09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