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Lailungsheng: ...拿錢和解.懶...懶得回 05/09 17:54
→ hiimjack: 肇逃沒辦法撤案啊 叫對方到庭出示和解書吧 05/09 17:55
→ Ecampus: 已和解了 05/09 17:55
→ Ecampus: 對齁 肇逃是公訴罪 那我不用到場吧 05/09 17:56
→ hiimjack: 對 非告訴乃論不能撤 05/09 17:56
推 hidog: 傳你你就要到 05/09 17:56
→ Ecampus: 如果我把和解書傳回到警局撤案 那就不用到吧? 05/09 17:57
→ hidog: 非告訴乃論是要怎麼撤XD 就出庭表示雙方和解,檢察官大概 05/09 17:58
→ hidog: 會緩起訴. 05/09 17:58
→ hidog: 是可以問問書記官看能不能用陳報狀方式啦 不行你就乖乖出庭 05/09 17:58
→ Ecampus: 感謝 另外再請問 這個"肇逃罪"的部分..因為非告訴乃論 05/09 17:59
→ Ecampus: 所以我一定要到(視同證人?) 05/09 18:00
→ Ecampus: 但如果是告訴乃論的話 我記得原告(我)可以不必到場吧 05/09 18:00
→ Ecampus: 不過用陳報狀的時間 大概會比我出庭的時間更久 05/09 18:01
推 hidog: 刑事訴訟法178條看一下 05/09 18:01
→ Ecampus: 這樣想一想 還是出庭好了 唉又要花10分鐘+油錢去法院 05/09 18:01
→ Ecampus: OK 我看下 05/09 18:01
→ taoist9999: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無須告訴 05/09 20:13
→ taoist9999: 權人告訴或是告訴權人撤回告訴,檢察官即可偵查、起碼 05/09 20:14
→ taoist9999: 訴 05/09 20:15
→ taoist9999: ,法官得為實質審理,為實體判決。 05/09 20:15
→ taoist9999: 本件縱然加害人與提起告訴之被害人和解,肇事逃逸部分 05/09 20:16
→ taoist9999: 仍須偵查及審理,但和解有助於法院輕判就是了。 05/09 20:18
推 micilla: 只有過失傷害的話可以和解+撤告。但肇事逃逸部分是一定要 05/11 09:32
→ micilla: 到場陳述 05/11 09:32
推 micilla: 你雖然是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部分會請你作證 05/11 09:33
推 dreamsletter: 有和解量刑會比較有利就是了 05/11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