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lociraptor (colors)
看板LAW
標題[問題]與主辦單位調解後續問題
時間Tue Jun 5 22:25:32 2018
大家好, 小弟日前觀賞表演活動,
活動中因舞台設備人員(舞台設備及操作人員為外包)
操作不當導致我受傷,
於是對主辦單位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開過一次偵查庭, 雙方同意轉送調解委員會.
目前小弟即將與主辦單位達成調解.(支付一定金額)
但得知主辦單位後續將對舞台設備外包商求償.
問題1.主辦單位會用哪一項法條對外包商求償?
問題2.若外包商對主辦單位付出賠償金後, 是否能對小弟提告?
感謝大大們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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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iaque: ? 要告你什麼??? 有啥本篇沒有說的??? 06/05 22:52
→ velociraptor: 因為外包商認為自己沒錯,我怕外包商將來賠款給主 06/05 23:36
→ velociraptor: 辦單位後,不爽而亂告我 06/05 23:36
推 spirit119: 受傷還要被告? 06/06 01:54
→ KKyosuke: 你想太多 06/06 02:27
→ velociraptor: 感謝大家的回答,看來我想太多了 06/06 03:33
→ maniaque: 想太多啦...我還以為上演威龍闖天關了... 06/06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