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esohya: 妳這樣只是引法條而以啊 你看教科書怎麼解釋法條 06/08 00:46
其實我們的課本就這樣寫(汗)
→ yesohya: 實例題怎麼答 = = 06/08 00:47
→ CCWck: Q1 乙非筆電所有權人 是否有民法247給付不能的問題 06/08 01:00
→ CCWck: 該買賣契約是否有效 可以先討論 06/08 01:00
請問是自己提出問題 然後就問題下去討論 的意思嗎
→ CCWck: 這段解釋完 你第一句就可以改寫很多東西出來了 06/08 01:01
→ CCWck: Q2 甲向乙要求不當得利返還價金 是返還4萬還是2萬? 06/08 01:03
推 CCWck: Q3 儘管丙善意取得所有權 為何甲不可向丙要求不當得利返還 06/08 01:06
→ CCWck: 所有權移轉過去 再移轉回來就好啦 或是叫丙還錢 06/08 01:06
→ yesohya: 法律問答題寫的是思考過程 不是結論(簡答題) 06/08 01:18
好的 不好意思
推 Googletime: 因為丙善意取得,因此取得所有權是有法律上原因的, 06/08 10:47
→ Googletime: 除非可以適用或類推適用183條之規定否則不得依不當得 06/08 10:47
好的 我會好好釐清的 謝謝你
→ Googletime: 利請求權請求丙返還筆電的所有權以及占有。 06/08 10:47
推 Googletime: 無權處分跟無權代理是兩碼子事,你似乎有混淆的情況。 06/08 10:49
→ dreamsletter: 不甘代理的事啊... 06/09 02:01
→ dreamsletter: 1.甲乙間使用借貸契約有效成立 乙負返還借用物之義 06/09 02:12
→ dreamsletter: 務 2.乙僅取得使用收益之權利,並無取得所有權,無 06/09 02:12
→ dreamsletter: 處分權限;故乙擅自將筆電出售乃為無權處分3.債權 06/09 02:12
→ dreamsletter: 行為不以有處分權限為必要,乙丙之間買賣契約有效 06/09 02:12
→ dreamsletter: 成立 4.縱甲否認乙之處分,但因善意受讓保護交易安 06/09 02:12
→ dreamsletter: 全,丙仍原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5.乙之給付違反債之 06/09 02:12
→ dreamsletter: 本旨,而為返還不能(給付不能),甲得依債務不履 06/09 02:12
→ dreamsletter: 行請求損害賠償 你這些深入分析字數隨便都爆表好嗎 06/09 02:12
→ dreamsletter: 囧 06/09 02:12
→ dreamsletter: 不過不當得利會成立嗎我有點疑惑 06/09 02:15
好的 謝謝大大指教
→ dreamsletter: 喔不 應該是有 也可以主張侵權行為 06/09 02:16
→ dreamsletter: 還有177II的不法管理 06/09 02:16
推 taoist9999: 寫作要有條理分段論述,記得用三段論法。 06/09 14:02
謝謝你 雖然我不懂什麼是三段論法 但經過他人指點 更改後是討論甲乙關係/乙丙關係然後做結論
噓 CCWck: 噓一下原PO射後不理 明顯來檢答案的.... 06/09 15:48
※ 編輯: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08:07
※ 編輯: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11:00
※ 編輯: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25:04
※ 編輯: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26:15
※ 編輯: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41:03
※ 編輯: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44:15
※ 編輯: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50:35
→ febonach: 拜託分點分段 06/09 18:36
明白了 謝謝你
※ 編輯: syhsiang (42.76.86.106), 06/10/2018 15: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