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Lailungsheng: 去八卦問啊… 06/15 23:31
→ Lailungsheng: 想省八卦額度喔 06/15 23:31
→ saltlake: 找媒體也許更有效。選舉接近的話可以找立委 06/16 00:10
→ mimily0504: 國產局不是會跟他收使用補償金嗎? 06/16 01:36
噓 darkMood: 錄影上網路,公審政府才會管啊 06/16 01:47
→ a9301040: 告發書寫一寫寄地檢署 06/16 08:34
感謝你!
→ saltlake: 告發記得要舉證,舉證記得要誠實 06/16 12:37
好的 感謝你!
噓 aaabcd: po爆料公社或找地方議員比較快吧... 06/16 21:06
噓 maniaque: 應該是 "為何你可以占,我卻不能占"??? 06/16 22:19
國土誰都不能私自竊佔~~
推 eric008: 他用動產占 你沒法度啦 06/16 23:34
機車就算了 但路障+鐵鍊是屬於合法?
※ 編輯: lio226 (114.41.110.163), 06/17/2018 09:26:32
→ maniaque: 基本上啊,以個人看到現在為止呢.... 06/17 13:52
→ maniaque: 講這句[國土誰都不能私自竊佔],內心真話通常就是 06/17 13:52
→ maniaque: [幹X涼! 就只有你能用,我不能用,我要檢舉你]的意思 06/17 13:53
→ maniaque: 不要講那麼好聽啦,騙人沒出過社會是嗎??? 06/17 13:53
→ maniaque: 而就算他不占了,空在那,想必您大概也會直接 take over 06/17 13:54
→ maniaque: 有本事,就自己去別處找一塊,好好的占下去 06/17 13:55
→ maniaque: 不要眼紅別人這麼鴨霸,占去你想占的地方 06/17 13:56
我有買停車位啦!
推 a9301040: 那要有本事。告發他竊占,剛剛好測試對方有沒有本事 06/18 07:16
推 Blue6: 直接去地檢署遞竊佔的告發狀 06/18 08:12
→ maniaque: 竊佔歐? 基本上應該都超過時效了,大概只能走不當得利 06/18 19:11
→ maniaque: 跟占用人要五年土地使用補償,而要是對方占的更夠久 06/18 19:11
→ maniaque: 符合82721的要件(空拍可以佐證),搞不好人家還可以 06/18 19:11
→ maniaque: "合法承租"甚至遠一點的可以"價購" 06/18 19:12
→ maniaque: 若看事情只看當下,到時候被洗臉可能會很遜的.... 06/18 19:12
原來還有這麼多眉角!! 感謝回答!
※ 編輯: lio226 (1.165.64.120), 06/21/2018 07:40:23
→ a9301040: 那些東西不重要,看對方跑程序有時候就是爽 06/22 01:08
→ a9301040: 而且對方現在用免錢,後面可是要拿白銀來租&買 06/22 01:09
→ a9301040: 國庫差很大,請提出告發狀 06/2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