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ry1120: 照實說即可,受託人再委託他人代辦並無不可 07/16 19:19
→ maniaque: 你爸是第一順位,也還沒走,怎你跟你哥有繼承權???? 07/16 19:45
→ maniaque: 再者,你的情況應該是不起訴.... 07/16 19:46
→ amewing: 哈哈我說太快了,沒錯第一繼承人是我爸。簡單來說是因為 07/16 19:48
→ amewing: 但他早表示他有債務問題,因此希望可以用拋棄繼承方式將 07/16 19:48
→ amewing: 房子的繼承權轉到我和我哥身上,但由於我不想繼承,所以 07/16 19:48
→ amewing: 在遞件我爸的拋棄繼承同時一起聲請我的,於是最後繼承人 07/16 19:48
→ amewing: 剩我哥了 07/16 19:48
→ amewing: 感謝兩位回應解惑,希望最後還是可以不用跑地檢署~~ 07/16 19:50
推 KHlawtel: 誰蓋章在聲請書上?如果不是你,那你就也是鴿子、郵差 07/17 14:00
→ KHlawtel: 的角色,跟偽造完全無關 07/17 14:00
→ amewing: 是我蓋的,但文件或印鑑章都是由我家人轉交予我後我再去 07/17 17:09
→ amewing: 聲請。而相關文獻取得方式就像文中所說的,簡單一點說我 07/17 17:09
→ amewing: 與我父親沒有直接拿到證件。聲請過程比較像受我媽及我哥 07/17 17:09
→ amewing: 委託聲請,此外我也連同我自己的部分一起聲請 07/17 17:09
→ amewing: 打錯*相關文件。根據我哥與我母親表示在交付證件過程裡他 07/17 17:21
→ amewing: 本人也清楚是為了聲請拋棄繼承權這件事。只是他認為他交 07/17 17:21
→ amewing: 文件給我媽與我哥是要他們去找代書辦,不是讓我辦,認為 07/17 17:21
→ amewing: 我沒有得到他授權憤而提告 ... 比較好奇就像一樓所說, 07/17 17:21
→ amewing: 基本上交文件予我母親同時也並沒有約定由誰遞聲請,只明 07/17 17:21
→ amewing: 白要作拋棄繼承。我做為一個幫家裡跑腿的對於我父親的控 07/17 17:21
→ amewing: 告應該不成立...吧 07/17 17:21
→ amewing: 此外感謝KHlawtel版友回覆 07/17 17:21
推 milk0925: 嗯...關於這個案子我有一些想法,但因為我也還在學習, 07/18 10:58
→ milk0925: 所以可能有欠周全的地方,如有誤或考量不當處再請指正, 07/18 10:59
→ milk0925: 謝謝! 07/18 10:59
→ milk0925: 首先我對於偽造文書的部分比較沒有研究,所以我的想法比 07/18 11:00
→ milk0925: 較會是從一些我想得到的法律規則去看。第一個部分我是回 07/18 11:02
→ milk0925: 到您父親「意思表示」的當下狀態去思考,您父親若無受 07/18 11:04
→ milk0925: 監護或輔助宣告的話,那麼可以看他做意思表示的當下是否 07/18 11:05
→ milk0925: 符合精神錯亂的狀況,因為這可能涉及其意思表示是否會被 07/18 11:06
→ milk0925: 判定為無效。 07/18 11:07
→ milk0925: 另外我想到的一個問題是,非本人親自辦理拋棄繼承時,有 07/18 11:12
→ milk0925: 沒有需要遞交委託書啊?再者,因為繼承權涵蓋範圍較廣, 07/18 11:13
→ milk0925: 應屬身分行為,一般身分行為不得代理,尤其您與父親在繼 07/18 11:15
→ milk0925: 承上看起來即使您算是繼承第一順位次親等的繼承人,也有 07/18 11:16
→ milk0925: 雙方代理的疑慮,只是聽起來應該是您父親先做了意思表示 07/18 11:18
→ milk0925: 然後在由您繳交拋棄繼承的書面資料,所以好像也不適用 07/18 11:19
→ milk0925: 「代理」的規定。 喔...腦袋打結了 07/18 11:19
您好,很感謝你的見解以及回覆,
就我所知,我父親精神狀況他並沒有受監護以及輔助宣告,
另外我當時去遞件前參考該地地方法院網站,
其中沒有對於非本人聲請的授權書做說明
以網路上搜尋到的相關資源有表示
得以授權書方式交由一人辦理,亦有不需授權書的。
不過我在當時去法院遞件時,收文室表示
對本人不在這件事表示印鑑證明跟章有到即可聲請。
然而對我父親來說他的想法比較像他同意辦拋棄繼承,但不同意由我聲請
因此他認為沒有授權書而聲請可以構成偽造文書...
關於他意願聲請拋棄繼承這件事可以在申請印鑑證明時證明,
我父親明確勾選是提供拋棄繼承用途,顯示他明白也表示要辦拋棄繼承。
當天我母親與他同行前往戶政事務所 同時結束後也將申請的印鑑證明交予我母親並且再轉交予我
今早至本市市政府做相關法律諮詢,
律師的意見表示,若我說的是事實,這個不起訴的機率比較高
由於偽造文書在於本人沒有這個意願而我做這個行為,很顯然根據
之前我父親與我哥哥、母親談話都有表示他要辦拋棄繼承
而在申辦相關文件時也很明白自己要辦拋棄繼承,而他將文件再交予我母親協助
進一步做完筆錄若開偵查庭律師是建議備齊我哥、我母親與我父親之間同意拋棄的對話紀錄
以及可以請檢調查查閱當時我父親去戶政事務所時申請印鑑證明勾選用途
此外可以再請檢調傳我哥與我媽作證這件事,
以及在偵查庭期間遞物證與書狀給檢察官參考
比較擔心的就像您說的,會否檢調認為我是有意謀家產而趁我父親精神狀況問題
之間誘騙等等,或是他有受監護等狀況而我不知道,只能說這些到時給檢調認定了....
※ 編輯: amewing (123.195.4.157), 07/18/2018 13:30:28
其實現在比較擔心的是拋棄繼承是否聲請人本人有同意申請以及攜帶他的文件到法院聲請
即可,查閱相關法令沒有看到要求是否一定要本人簽名,
相關法律事務所部落格也有要授權書、也有不需要的。而在ptt law life餐考到的資訊是
不需要本人到場簽名,只要攜帶聲請人的印鑑證明以及印鑑章即可。
我想能確定的是,我父親本人在交付印鑑證明與印章及相關文件時予我母親時
是同意辦理拋棄繼承,只是後來和他有口角他又怒而重辦印鑑證明的印章
然而原本已送件,最後法院發准予備查函來時他表明要告我偽造文書。
目前是根據律師建議包括閱卷當時遞件的資料、他的印鑑證明用途、他與我母親、哥的對話
以及人證我母親與我哥哥確認事情內容,筆錄後待檢調傳訊...
※ 編輯: amewing (123.195.4.157), 07/18/2018 16: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