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車禍要看雙方肇事責任吧?即使是對方撞你.他無責任或07/22 22:40
→ Lailungsheng: 責任較少.那麼你才是加害者喔^.<07/22 22:41
對方全責、我方無責(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 maniaque: 不然有人選法定期限最後一天提告,難道是太疏忽??07/22 22:48
這個我還真不太敢試
推 cityman9999: 驗傷單呢?07/22 22:48
驗傷單我有...手臂、手背多處擦、挫傷...
→ maniaque: 警察又沒講錯,你若有肇事責任(趴數),對方有傷也可以告07/22 22:49
→ maniaque: 你已經拿到初判表,上面怎寫呢???07/22 22:49
→ maniaque: 初判上面記載,你是不是完全無肇事原因??07/22 22:49
→ maniaque: 若是沒有,你再談這個刑逼民也不遲07/22 22:51
→ maniaque: 要是今天神經病拿把刀作勢砍,你就直接拿起槍開槍打死他07/22 22:51
→ maniaque: 你能主張正當防衛嗎????07/22 22:51
這個真的還蠻有爭議空間,法官萬一覺得「你可以跑啊」
→ dreamsletter: 你舉的例子真的很爛.. 被精神病拿刀砍你弄傷他有正07/22 22:53
→ dreamsletter: 當防衛那些阻卻違法事由可以主張好嗎07/22 22:53
→ dreamsletter: 警察講的沒錯 你如果沒有肇責你是有機會無罪的 不過07/22 22:54
→ dreamsletter: 你整篇文章沒有提到肇責就是了07/22 22:54
→ dreamsletter: 車禍雙方提告過失傷害之後互相撤告的例子不少07/22 22:56
真的沒有肇責就能無罪嗎?? 那我真鬆一口氣,但我能反告誣告嗎??
噓 justicesword: 法律你家的?只有你能用?07/22 23:24
法律不是我家的...只是就問題提出來大家閒聊
※ 編輯: totomomo4123 (220.136.197.246), 07/22/2018 23:41:04
→ dreamsletter: 我有說是「有機會」無罪.... 然後誣告你去看一下條 07/22 23:58
→ dreamsletter: 文好不好... 07/22 23:58
我知不能反告誣告,只是搞笑一下
→ maniaque: 初判這樣寫,應該就沒啥問題 07/23 00:23
→ justicesword: 初判表那種東西給保險看的而已 07/23 00:54
樓上正解...
推 hidog: 有受傷就能告過失傷害阿 成立與否是另一回事 07/23 01:04
→ samnpc: 初判表又沒法律效力,看看就好 07/23 01:19
推 TurtleBB: 其實你BIKER那篇底下已經有人推過跟你情形一模一樣然後 07/23 01:56
→ TurtleBB: 車鑑被翻盤的,不過實務上也是有審判長會不甩車鑑的, 07/23 01:57
→ TurtleBB: 反正沒判出來之前誰是加害被害本來就不好說。 07/23 01:58
→ TurtleBB: 不過扯到反告誣告真的是害我笑了。 07/23 01:59
博君一笑 ^^
推 zero32015483: 初判表是寫有沒有違規,並不是拿來判斷肇責,肇責 07/23 06:55
→ zero32015483: 的話,要去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 07/23 06:55
→ sindyevil: 不要亂告誣告 還有初判表不准 要看車禍鑑定和最後的法 07/23 11:09
→ sindyevil: 官心證,所以就算初判表你無責,最後的鑑定報告只要有1%, 07/23 11:10
→ sindyevil: 只要對方有受傷,你還是有成立過失傷害的可能. 07/23 11:11
→ sindyevil: 爭議判決喔,只要是當事人都會覺得自己的都是爭議判決, 07/23 11:13
→ sindyevil: 到時候看看鑑定報告和裁判書在知道是否是爭議案件. 07/23 11:14
噓 KKyosuke: 你想太多了 07/23 12:08
各位下午我接到警局電話,果不其然...對方也向我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了
→ maniaque: 訴訟是憲法權,你可以告,別人沒理由不能告 07/23 17:07
→ maniaque: 起不起訴也是回歸到地檢署 07/23 17:07
→ maniaque: 平心以待(假如你自認真的完全無肇事責任的話...) 07/23 17:07
唉...我也想平心以待,只不過真對法院沒信心
※ 編輯: totomomo4123 (210.242.50.130), 07/23/2018 17:24:00
推 lovekula: 如果互相有肇責就是互相傷害,對方全責就不用怕他鳥他 07/23 18:32
噓 dr45jfga: 警察真「雞婆」,幹嘛「提醒」你:) 07/23 20:11
推 spsns17: 告是他的權力啊,既然你無肇責就代表無過失,送上去也是 07/24 01:08
→ spsns17: 不起訴! 07/24 01:08
噓 maniaque: 沒信心? 沒信心 "你幹嘛提告"???? 07/24 08:48
→ maniaque: 你去告別人有信心,被別人告就沒信心?? 07/24 08:48
→ maniaque: 法律自助餐嗎?? 07/24 08:49
→ maniaque: 難道對方就不能主張正義,只有你可以主張自以為的正義? 07/24 08:50
噓 jerry1214: 發生車禍兩方都受傷,憑什麼只有你能告?? 07/27 15:35
→ jerry1214: 整篇論述看起來你就是想以刑逼民,有啥好說嘴對方... 07/27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