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最近因為跟線上平台有糾紛(購買廣告) 到消保會申訴,結果寄來一張紙上寫著 這是屬於企業糾紛 ...我一個普通老百姓...= = 請問消費者不是只要有購買就算了嗎? 還是說像購買廣告這種無形的東西就不算呢? 因為不是幫公司買廣告,是我個人購買 類似跟報社購買一小塊廣告概念 但是當初該網頁條約寫的實際有出入,也不肯退費(當天買隔天發現) 一開始以為這算消費糾紛,違反誠信原則跟廣告不實 請問這樣我跟這個平台的關如何定義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0.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3896500.A.7A5.html
dirlyue1123: 你購買廣告的內容是什麼?消保法的消費者只有在最終 08/10 18:44
dirlyue1123: 端的消費,如果你是在平臺開店然後向平臺購買廣告, 08/10 18:44
dirlyue1123: 因為有營利性質所以不屬於消保法的消費者 08/10 18:44
maniaque: 你是 "自然人"營業(簡稱 個體戶),那就是 B2B 08/10 22:31
maniaque: 先去弄清楚 何謂 廣告... 08/10 22:31
a9301040: 消費者不會買廣告... 08/10 23:35
yesohya: 警告逃妻 尋狗啟事 這類的才是消費者 XD 08/11 03:05
maniaque: 廣告的 "廣" ....不難懂吧 08/11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