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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三年前19歲創業,在ptt上結識號稱能提供商務協助之男子,與人討論商務合作,被灌醉 ,對方36歲已婚有妻小。 被帶去汽車旅館,在不知情的時候拍攝了不雅影片。多次要求刪除未果。 最後一次要求刪除,對方答應,便封鎖了對方所有資訊與聯絡方式,但還是陸續接得到電 話。 三年後,我換了ptt帳號,卻再次收到對方的站內信。 大意是他仍持有不雅照片及影片,以前對我不好,之後會對我好一點(言下之意大概是想 見面)。 我憤怒的回了兩封信,請他不要騷擾我,告訴他我覺得很害怕,但他仍不斷寄信要脅。 我在驚懼之中只得再次黑名單對方,對方卻寄匿名信到我工作室的信箱裡。 且打上我的名字,學校,威脅我解除黑名單否則後果自負。 問題: 我希望能找個法律協助或是聘請律師,我這幾年來生活在恐懼之中不勝其擾。 請問除了能提告恐嚇罪,是否能針對騷擾、或是持有不法影片這部分提出控訴。 先謝謝板友們了,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補充: 詳細信件內容:https://goo.gl/uBRXSP 當時會認識對方是因為在八卦版發了一篇文,變成系列文後該男子 因為他數次提供好像還不錯的建議之後我答應跟他去吃飯,那天就喝醉發生了事情。 當時有一個交往非常穩定的男友,處女也是給該男友,發生這件事情後男友嫌髒,我們大哭 然而當時一人在台北讀書,連租屋處都沒了,又窮又痛苦,於是想著乾脆心靈寄託該男。 ◆我從未跟對方拿過半毛錢。 後來才得知他其實已婚有妻小的事情,令我更加痛苦。 後來好不容易擺脫他,畢竟我實在沒理由喜歡上一個36歲,沒有任何長處,長相平凡甚至是水準之下的已婚男。 但因為我仍在創業的關係,他仍有各種辦法聯繫上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69.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5053720.A.414.html
YuanYuan: 因為太久遠了,我沒有留存對話紀錄,所以以前的事情或許 08/24 03:51
YuanYuan: 算了。但我相信有更多女孩受害,在我認識他的期間,他就 08/24 03:51
YuanYuan: 拿出10幾個年輕女生跟他的合照炫耀,平常該帳號都在Sex 08/24 03:51
YuanYuan: 版發大量廢文,我希望不要再有女孩被他侮辱了。 08/24 03:51
YuanYuan: 我不擔心時間和金錢的問題,只希望有人能制裁這樣的惡人 08/24 03:56
hidog: 是否有近期的對話呢? 08/24 09:09
hidog: 其實你應該也是貪圖對方的抖內,不然一開始別碰面都沒這些 08/24 09:11
hidog: 後續發展. 但,若對方有說你不怎樣就要公布裸照,可提告恐嚇 08/24 09:11
hidog: 如果你是被灌醉的情況下性交是有違法的問題,但有舉證問題 08/24 09:13
hidog: 你還是可以提告,看檢方是否要根據對話內容進去搜索... 08/24 09:13
hidog: 誣告罪是明知無此事仍虛構事實,如果你有對話當證據,不構成 08/24 09:18
YuanYuan: 當初因為他說跟行政院青創基地很熟,可以幫我引薦,他本 08/24 09:34
YuanYuan: 身開插畫公司,可以發案給我,所以我前兩次就跟他去喝咖 08/24 09:34
YuanYuan: 啡,從頭到尾其實都沒有拿錢,後來才知道他的公司根本就 08/24 09:34
YuanYuan: 沒什麼案子 08/24 09:35
hidog: 喔 講這個其實沒什麼影響了. 08/24 09:39
hidog: 先蒐證 如果對方有說你必須怎樣不然就公開你的裸照,可提告 08/24 09:39
YuanYuan: 好的謝謝您!目前只有在信件內要求見面,還需要繼續蒐證 08/24 09:42
YuanYuan: 。但他用匿名信箱寄信到我公司,造成我極大的困擾,不知 08/24 09:42
YuanYuan: 道有沒有什麼辦法阻止騷擾 08/24 09:42
hidog: 騷擾部分...找律師吧QQ 但創業免不掉遇到這種問題 08/24 09:45
hidog: 個人會覺得提高自己的精神耐力比較實際啦... 08/24 09:46
hidog: 一律不回 封鎖刪除 對方有威脅則蒐證提告. 08/24 09:46
YuanYuan: 好!!還是工作重要!!!先不理他!!! 08/24 09:47
YuanYuan: 等他自己又忍不住寄信來,這段時間我還是認真接案去 08/24 09:49
hidog: 補充說明,提告後警察會發公文請信箱業者提供通聯 08/24 09:54
hidog: 若無法取得通聯,大概就只能說你曾經跟誰誰誰發生過衝突 08/24 09:54
hidog: 但這時候對方說不是他做的,就會沒證據了. 不過應有嚇阻效果 08/24 09:54
Nipperdey: 支持提告 08/24 10:18
chichichacha: 支持提告 08/24 12:56
※ 編輯: YuanYuan (111.83.30.246), 08/24/2018 14:16:37
eric008: 支持提告 08/24 16:41
TODD666: 可以的話找個律師詳談比較好,原po加油,祝能制裁這種爛 08/25 01:34
TODD666: 人 08/25 01:34
anomie111: 要告成需要足夠的證據,但事涉私隱,建議找可信的律師 08/25 23:16
skyyo: 真散布的話一定有刑責 可是目前有難度 試著讓他多說點 08/29 03:30
skyyo: 不過以後挑男生的眼光練好再見網友 還有少去歐兔了 08/29 03:31
drw6sd6r: 支持提告 08/30 13:32
tnssh211448: 幫當時男友QQ 09/04 11:47
depravity: 可能還有個資法問題 建議找熟悉相關律師詳談 09/05 07:09
A1right: 灌醉 那你告他強姦阿 如果情投意合 那我只能說ㄏㄏ 09/06 13:42
bassmaster: 唉 10/04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