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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買家當初在社團以競標8600得標 直接嗆我方賣的是假貨想以假貨名義棄標 後來此買家自己提出是真貨的話要12000購買的條件 並說先匯款9000 如果驗出是真貨再匯款3000 已驗出是真貨 未履行當初自己提出的條件付清尾款3000 並封鎖帳號 問題: 目前已準備寄存證信函索討3000 想問這種除了民事上的求償之外 是否還能有其他更進一步的法律作為 或是有什麼可以提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99.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5909374.A.9DF.html
t8754035: 法律好像不管打賭?! 09/03 08:57
iscu: 這不算打賭吧.. 09/03 09:59
iscu: 然後8600得標, 自己抬價到 9000/12000 沒毛病?? 09/03 09:59
Jarerns: 沒刑事責任 也沒有"賠償" 你想太多 09/03 10:04
maniaque: "不一定"歐......"封鎖帳號" 動作,這可是有惡意成分在 09/03 10:18
maniaque: 只是,買家本身是以8600得標,付你款項是9000,你並未損失 09/03 10:19
maniaque: 這大概也是對方不願意付尾款的原因吧... 09/03 10:20
maniaque: 基本上,您陳述的說法是怪怪的啦... 09/03 10:20
maniaque: 本來就是你基於8600金額,負有必須提交真品的義務 09/03 10:21
maniaque: 然而,得標8600,買家卻加價付12000? 09/03 10:22
maniaque: 樓主...您是不是有隱瞞些什麼沒說??? 09/03 10:22
benc8c8c8: 買家得標後想以商品為假貨棄標有拍細圖給對方 09/03 12:23
benc8c8c8: 對方就說他覺得我賣假要棄標 09/03 12:24
benc8c8c8: 我就說保證真品問他是不是要棄標 09/03 12:25
benc8c8c8: 然後買家就自己說如果是真的他12000買下來 09/03 12:25
benc8c8c8: 所以我覺得講好的價錢是12000畢竟是買家自己提的!我也 09/03 12:27
benc8c8c8: 同意這價錢 09/03 12:27
iscu: 可以提告 就是單純民事而已... 你想為了3000塊跑幾次法院??? 09/03 13:18
maniaque: 我會覺得....."算了" 09/03 13:31
maniaque: 一來,它(物品)本來就只賣到8600 09/03 13:32
maniaque: 二來,說起來很怪啦,哪有人預付超過當初價金來做擔保?? 09/03 13:33
maniaque: 好笑吧.... 09/03 13:34
alog: 阿就被虎一虎怕了就多給400還好啦lol 09/03 13:34
alog: 如果是我,我不會要這12000 只會等超過七天無條件的退貨的 09/03 13:36
alog: 時間過了 發個簡訊告知一二次看他願不願意再匯進來lol 09/03 13:36
maniaque: 要是今天先付6000,之後再付6000,這樣才合乎道理,對吧? 09/03 13:36
maniaque: 哪有人交易價格8600,熊熊變成12000,還預付"九千塊"??? 09/03 13:37
maniaque: 樓主,你的真品, 本來就只能賣到8600 ,已經多賺四百了 09/03 13:38
alog: 為什麼要放掉 因為理由很簡單 你早就多賺400 你想打民事 你 09/03 13:41
alog: 要撰狀要有時間研究 你的如果是在做生意的 你為了處理這件 09/03 13:41
alog: 事情不論是自己研究直到寫對還是找人代撰都會有時間成本(做 09/03 13:41
alog: 事前請發薪水給自己)或必要支出(請人家寫早就超過) 還有上法 09/03 13:41
alog: 院之後的支出 另外也不是百分之百法官會完全站在你的角度看 09/03 13:41
alog: 待整件事情 09/03 13:41
alog: 你真的要這三千 我會說 是你自己用時間賺但沒利潤 外加是經 09/03 13:46
alog: 由國家給你的(打贏算數ㄛ,但對國家來說這個case很微不足道 09/03 13:46
alog: 為了你動用的資源早就超過這3000) 我個人是懶得拿 所以你可 09/03 13:46
alog: 以考慮寫個簡訊 他有再匯你賺到 沒有 還是有賺到400 但你硬 09/03 13:46
alog: 要打官司 我不確定你有沒有真的賺到 最差的情況其實是虧 時 09/03 13:46
alog: 間是成本 如果你真的很想找機會練習的話 09/03 13:46
maniaque: 我會這樣覺得,承擔真品+假貨十足退款,本來就是賣方義務 09/03 13:46
maniaque: 原PO趁人一時衝動,索取不顯相當之代價,並不合理 09/03 13:48
maniaque: 履行義務的責任,還可以要賣方額外加價嗎?? 想一想吧... 09/03 13:48
maniaque: 這案子到法院,個人認為原PO敗訴機率很大,還要繳裁判費 09/03 13:49
benc8c8c8: 是我們最後都同意12000交易此雙雙方認定為真品的鞋子! 09/03 14:02
maniaque: 唉,你要那麼執著,我也是沒意見啦,好啦...隨你意 09/03 14:03
benc8c8c8: 我也覺得為了3000不划算但對方一開始態度惡劣至極!自己 09/03 14:03
benc8c8c8: 不出面還找家長 09/03 14:03
benc8c8c8: 我也是覺得很無奈! 09/03 14:04
maniaque: 我沒看過你們雙方臉書對話,不妄斷定言 09/03 14:04
alog: 如果你有很確定對方未成年 你就要挑戰限量鞋算不算日常所需 09/03 14:13
alog: (民法77~79) 包括你們之間的這個約定 很有可能家長不允許 09/03 14:13
alog: 你這個交易等於就被迫取消 09/03 14:13
alog: 搞不好打住對你有利 09/03 14:15
KHlawtel: 未成年,你要三思;拿到九千是你最大利益,弄下去我是家 09/03 19:00
KHlawtel: 長翻臉,你倒賠運費退九千 09/03 19:00
yesohya: 這是要寄存證信函請家長跟你討回九千吧 XDDDD 09/03 20:07
saltlake: 這案子真的很希望進入法庭審理並且做出判決。該很有意思 09/03 20:17
maniaque: 未成年歐? 那你連九千都沒有歐...快上法庭吧.... 09/03 20:53
maniaque: 最後繳了裁判費,還被判歸還九千,撤銷契約 09/03 20:53
maniaque: 你當家長吃素?你告上法庭絕對把你洗臉洗歪歪。.. 09/03 20:54
neetboy: 我看八成棄標後有拿法律條文恐嚇買家,不然得標8600的東 09/06 02:06
neetboy: 西幹麻花13000去買 09/06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