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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因綠燈左轉未注意,撞到走在斑馬路上的路人, 因有腦震盪,所以住院觀察,住院期間因腦震盪有些副作用,所以有請看護照顧 住院約1個多月,這期間有給予受傷者看護費+營養金,出院的費用也先墊付, 前前後後約付了12萬左右。 出院後一個月多月對方已可正常上班。 經過調解,因對方要求賠償金額龐大(醫藥費20萬 + 精神撫慰 80萬) 所以對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提告 目前已由簡易法庭判決為有期徒刑肆月,得易科罰金1000/日。 我想問: 1. 提出上訴是否有被駁回機會? 2. 上訴書內容需要陳述甚麼? 3. 這種交通案件是否需要請律師寫上訴書? 4. 這類型案件,判四個月是否是較嚴厲? 這幾天就要上上訴書,再麻煩各位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77.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6768511.A.63D.html
a9301040: 量刑過重,自己搜尋高院判決中減輕的。請律師的錢不如 09/13 00:16
a9301040: 準備付罰金及民事判決要賠錢部分 09/13 00:16
Hermess: 你開車撞行人你還住院一個月?對方沒死真命大 09/13 00:16
a9301040: 醫藥費看有無單據,支出費用與事故有沒有因果關係及必要 09/13 00:21
a9301040: ,如果有就付一付。如果沒有就陳,已經就被害人支出費 09/13 00:21
a9301040: 用給付多少損害賠償,而未能達成和解係因請求不合理等 09/13 00:21
a9301040: 等,請求從輕量刑 09/13 00:21
a9301040: 效果有限就是,因為很難拿到緩刑 09/13 00:22
sindyevil: 第二行和第三行的主詞是你嗎? 09/13 08:54
KKyosuke: 看起來是對方腦震盪住一個月 09/13 09:00
Hermess: 那應該是我誤會了。不好意思 09/13 10:29
yesohya: 不用住院的腦震盪才叫有些副作用 住一個月不是好嗎 = = 09/14 02:19
tamakochan: 你一審有告知法官已經賠償部分金額嗎? 09/19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