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給 jaj12377 先說我沒有挺誰的問題,純粹講一下PTT相關規定 對於板上某篇文章有意見,認為該篇文章違反版規 -> 站內信給版主,或是其他方式檢舉,等版主處理 但是很遺憾的,本版版主失蹤很久了 此時就是上組務版申訴或是罷免 Law-Service <= 組務在這邊,但是本版版主同時也是組務就是 (炸 如果之前你寫的信沒有留備份,就重寄並且留備份 之後要申訴要幹嘛才有證據. 現實法律程序也是如此,曠日費時需要保留證據,就當你跑法院前的練習吧 (X -- 先看這個討論串到底能不能釣出版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68.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7246596.A.A4C.html
jaj12377: 好,感謝 09/18 13:02
jaj12377: 看精華區已經有人多年前檢舉過兩次了 09/18 14:29
a050047: 版主是組務...這讓我無言了 這...要不要聲請迴避咧XD 09/19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