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ki (swk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違反勞基法的公司反告
時間Mon Oct 8 22:31:10 2018
大家好,之前和前公司鬧的不愉快
因為休假制度沒有照勞基法,且今年要離職時沒休的假也無法折現
找老闆娘面談當天中午還被趕走,當初進公司時(105年)簽了一份新進人員契約
裡面很多與現在的勞基法都抵觸,而老闆娘堅持既然我簽了,就算我答應她的條款
即使106年勞基法改了也一樣,我要跟她要我簽的那份的影本當證據她不給(想也知道)
後來走調解她說要請假改期,改了她決定的日期第二次又要請假說要去醫院
結果當天她人根本就在公司,只是在浪費我跟調解人的時間
後來我走勞動檢查檢舉她,但她知道後就說要告我
比較有疑問的是她說我竊取公司資料,就是上面我說的那份員工契約
我知道她不會給,所以後來有跟同事拿到那份並且影印了一份當證據
但我的印像中,這種合約性質且我有簽名的東西本來就該一式兩份
且我影印是為了如果有需要,要提供給勞動局當證據用的
請問我這樣有違法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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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301040: 沒有,等她告 10/08 22:56
推 spirit119: 如果有過份的言論,蒐集證據(錄音)告他恐嚇 10/09 02:22
→ spirit119: 他講的只是嚇嚇你 10/09 02:22
推 sindyevil: 沒 加油 10/09 07:26
推 banana321: 簽了也沒有因為牴觸法律 10/09 12:52
→ samnpc: 以後跟她講話記得要錄影錄音 10/09 17:26
謝謝大家的回答,當時面談她就直說她有的是時間跟我耗,所以才這麼囂張一直拖
現在我的新工作很順利,我認為我沒做錯而且是採納勞動局跟調解會的建議
但也就怕她真的想搞事影響到我目前的生活,畢竟她真的蠻閒的
※ 編輯: swki (219.71.223.226), 10/10/2018 16:27:57
→ saltlake: 另外就是媒體 10/10 17:13
推 alvn: 麻煩你給他點顏色瞧瞧,別讓壞僱主得寸進尺。 10/16 06:49
→ SSSONIC: 台灣就是這樣 雇主告輸了 也只要返還你應得的 當然跟你玩 10/20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