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好,之前和前公司鬧的不愉快 因為休假制度沒有照勞基法,且今年要離職時沒休的假也無法折現 找老闆娘面談當天中午還被趕走,當初進公司時(105年)簽了一份新進人員契約 裡面很多與現在的勞基法都抵觸,而老闆娘堅持既然我簽了,就算我答應她的條款 即使106年勞基法改了也一樣,我要跟她要我簽的那份的影本當證據她不給(想也知道) 後來走調解她說要請假改期,改了她決定的日期第二次又要請假說要去醫院 結果當天她人根本就在公司,只是在浪費我跟調解人的時間 後來我走勞動檢查檢舉她,但她知道後就說要告我 比較有疑問的是她說我竊取公司資料,就是上面我說的那份員工契約 我知道她不會給,所以後來有跟同事拿到那份並且影印了一份當證據 但我的印像中,這種合約性質且我有簽名的東西本來就該一式兩份 且我影印是為了如果有需要,要提供給勞動局當證據用的 請問我這樣有違法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223.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9009072.A.D23.html
a9301040: 沒有,等她告 10/08 22:56
spirit119: 如果有過份的言論,蒐集證據(錄音)告他恐嚇 10/09 02:22
spirit119: 他講的只是嚇嚇你 10/09 02:22
sindyevil: 沒 加油 10/09 07:26
banana321: 簽了也沒有因為牴觸法律 10/09 12:52
samnpc: 以後跟她講話記得要錄影錄音 10/09 17:26
謝謝大家的回答,當時面談她就直說她有的是時間跟我耗,所以才這麼囂張一直拖 現在我的新工作很順利,我認為我沒做錯而且是採納勞動局跟調解會的建議 但也就怕她真的想搞事影響到我目前的生活,畢竟她真的蠻閒的 ※ 編輯: swki (219.71.223.226), 10/10/2018 16:27:57
saltlake: 另外就是媒體 10/10 17:13
alvn: 麻煩你給他點顏色瞧瞧,別讓壞僱主得寸進尺。 10/16 06:49
SSSONIC: 台灣就是這樣 雇主告輸了 也只要返還你應得的 當然跟你玩 10/20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