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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之訴事件,原告起訴未繳納裁判費。 查本件原告起訴狀所載,核定訴訟標的價額為新台幣xxxxxx元, 應徵第一審裁判費xxxx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 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五日內補繳,逾期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a1:如未補繳應該是這樣嗎? 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 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六、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 a2:如未補繳駁回其訴,但已經有處分行為,想問這處分行為是否會因駁回而消失呢? a3:若原告死亡,子女是否代為補繳呢? a4:駁回其訴,會到怎樣程度呢? 還是單純敗訴呢? a5: 被告代為補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114.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9867735.A.561.html
mechman: 沒繳錢法院會駁回,就跟未起訴一樣 10/19 08:50
mechman: 原告死亡無當事人能力,也會被駁回 10/19 08:51
mechman: 原告要先墊繳,被告沒有先繳錢的義務 10/19 08:52
a9301040: 死亡部分看看承受訴訟的規定吧 10/19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