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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有一些可以提供匿名發文 機制是 匿名者發文後 文不會立刻被貼出 由管理員審核後,管理員代替PO出 而之後若有人對該文章的發文者公然侮辱 那可提告嗎? 可由誰提告? 問題1 發文者自己就匿名,沒有ID IP這些東西 匿名使用者出來提告,有可能成立嗎? (匿名者似乎要舉證自己就是貼文者就有困難了? 還是說這部分舉證由被告自己舉證原告自己並非原PO?) 問題2 文其實不是匿名發文者直接發出,是由管理員審核後再轉發 那管理員可否視為文章其實是對管理者的公然侮辱? 畢竟原發文者匿名,可能連管理者也不知道是誰 而發文具名的是管理者,所以雖然是針對原發文者 但管理員是實際發文的人 所以管理者可視為對其公然侮辱,而對侮辱者提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00.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1216700.A.252.html ※ 編輯: ultratimes (36.238.100.180), 11/03/2018 11:45:45
hidog: 無法 因為無法判斷誰的名譽遭到侵犯 11/03 12:55
hidog: 民事難度也很高 11/03 12:56
loveloser: 樓上你看清楚發文者是誰 11/03 14:07
hidog: 對不起我錯了!! 11/03 15:25
v3su: hidog 當初您還勸過我XDD 11/03 16:18
cute101037: 公然侮辱根本不是什麼重罪,匿名本身就想逃避?無臉? 11/03 19:32
cute101037: 見人,侮辱一個不存在身份的人,自然談不上有罪。此罪 11/03 19:32
cute101037: 不是讓人生氣就成立,此罪要到(公然)才成立,就表示是 11/03 19:32
cute101037: 大家都要知道被侮辱的人是誰才成立,如果都不知道是 11/03 19:32
cute101037: 誰發文,怎麼能成公然侮辱這個人?最多是公然侮辱這 11/03 19:32
cute101037: 個文章內容^^ 11/03 19:32
cute101037: 至少要有個ID吧?! 11/03 19:33
cute101037: 法律不管小事,聽說很多國家沒有這個法條!!! 11/03 19:34
A791027A: 大濕 11/03 23:36
a9301040: 大失 11/04 00:28
A791027A: 大濕發問 品質保證 11/04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