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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 748 把婚姻提升到憲法自由權. 可是,回頭過來看民法這條 ==============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 怎辦? 當初 983 的立法理由, 現在若碰到了生理上不可能產生子代的同性婚 怎辦?? ,立法理由頓失依據 會很有趣歐.... 而且,還有 995 條,這一條基本上是保障女性,用來修理可憐的男性 現在,同婚來了,那這一條要怎麼適用?? 男男?? 女女?? 配偶任一方還可以用這一條來訴請離婚嗎?? 更不用講,所有民法內的 夫妻,父母, 勢必得民法 整本修改 不然,誰是夫 誰是妻? 誰是父? 誰是母?? -- 還是有人繼續堅持,立專法就是歧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40.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1507032.A.F0D.html
showeig: 先回應最後一點,民法有針對夫或妻給予特殊待遇嗎? 11/06 20:35
showeig: 區分夫妻的意義在哪裡? 11/06 20:36
showeig: 第一點也說過了,本來近婚親限制除了優生學還有倫常考量 11/06 20:37
showeig: 不然不孕或是採取其他避孕措施不就可以解禁? 11/06 20:39
抱歉齁.....當初立這條法,就是不給你自助餐,好嗎??? 畢竟,要不要避孕,是當事人決定,政府無法強制 政府不能說只要 "男的閹掉蛋蛋,女的拿掉卵巢" 就可以不受 983 限制 所以才立了 983 好,現在,以同婚來講,就算演化再怎樣走,來個一萬兩萬年 生理上已經不可能透過自然交配,同性繁衍出子代 那,這條怎麼辦??? 任何甲甲還是蕾蕾,接著就可打這一條的釋憲了,好嗎???? 不用專法來規範同性婚的權利義務關係, 民法等著改到連媽媽都不認得的破破爛爛. 講倫常?? 同性戀講倫常??? 要不要先問問自己這句話 倫常 的意思??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40.112), 11/06/2018 20:46:37
showeig: 立法理由也有耶,你該不會沒看過立法理由就直接上來講吧 11/06 20:39
showeig: 然後看一下限制不只血親,姻親也有 11/06 20:41
showeig: 995那個更好笑了,要不要去看一下判決是適用甚麼情況再來 11/06 20:42
showeig: 說嘴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11/06 20:43
sy711: 你請大法官釋憲不就得了,是有多麼惶恐同志結婚?我這結婚 11/06 20:56
sy711: 有小孩的男人看了就反彈 11/06 20:56
說真的,同婚這塊齁....我是中壢啦.... 只是,我只是很反感 "立專法就是歧視" ^^^^^^^^^^^^^^ 這句話.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40.112), 11/06/2018 20:58:33
sindyevil: 983是倫常考量非單純優生學,995不能人道部分隱含他方 11/06 21:00
sindyevil: 的性需求,且根據目前民事法院判決,不太會因為單方不 11/06 21:00
sindyevil: 能人道而裁判離婚,會把離婚原因,過失狀況,雙方經濟 11/06 21:00
sindyevil: 社會背景,未成年子女利益等因素綜合判斷的好嗎? 11/06 21:00
sy711: 公投門檻就算過,也要立委贊同人數達到過關,沒達到就是再 11/06 21:00
sy711: 排入議程,排入再沒過關人數再拍議程,立法是有沒有那麼好 11/06 21:00
sy711: 過關? 11/06 21:00
sindyevil: 專法的確是歧視啊~都是婚姻為何異性戀可以「專用」民 11/06 21:03
sindyevil: 法?同志婚就要專法?有本事就生個異性戀神聖婚姻法來, 11/06 21:03
sindyevil: 那同志就接受同志神聖婚姻法,如何? 11/06 21:03
sy711: 你以為公投過了專法門檻,馬上就立法喔?一樣先是編入民法 11/06 21:05
sy711: ,等專法通過才會去除編入的婚姻民法。一直在那恐同結婚, 11/06 21:05
sy711: 不去想想專法耗費多久跟納稅錢,恐能麼多還是改不了明年編 11/06 21:05
sy711: 入民法,去崩潰吧 11/06 21:05
showeig: 他在其他板就常常發表恐同言論,對他失序表現,個人認為 11/06 21:09
恐同?? 好啊,你把我講的引來看看啊..... 看是我說的 砲轟死甲甲 把 HIV 當小感冒,吃藥就會好的那種歪理. 還是砲轟 死甲甲不愛惜自己,磕藥濫交不戴套,反正健保會養一輩子的歪理 跟你講啦. 自己摸摸自己的內心啦.... 笑死了. 我剛剛提到那句 "專法就是歧視" 這句話,我這篇文章裡面,誰最常掛在嘴邊?? 自己說啊...... 承認很難歐??? 要我幫你把你講過的,全都挖出來批嗎?? 恐同的啊,自己拿鏡子照照自己吧......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40.112), 11/06/2018 21:17:00
showeig: 不意外啦,但講自己中壢會不會好笑?我還中壢李姓 11/06 21:11
sindyevil: 每一次遊行或相關的眾大事件就會使更多人挺同,不是沒有 11/06 21:12
sindyevil: 原因的,如果是宗教因素而反對那就更離譜了. 11/06 21:13
sindyevil: 憑什麼因為「少數人」的宗教信仰去干涉別人能否締婚姻? 11/06 21:13
sy711: 老實講,我不支持同志但不歧視,可我講究事實面。同志也是 11/06 21:15
sindyevil: 夫妻? 改配偶就好啦, 現在會有人對對自家人說妻說夫嘛? 11/06 21:15
sy711: 人,近幾個月反同假消息多到算不清,誤導百姓和小孩,我兒 11/06 21:15
sy711: 子國中一直在收取不實資訊。加上專法成立花費多少納稅錢是 11/06 21:15
sy711: 十位數字以上起跳,你覺得台灣現在景氣很好是嗎 11/06 21:15
sindyevil: 對外要碼說牽手外子內人不然就是這是我太太我先生,夫妻 11/06 21:15
sindyevil: ?夫妻代表的兩性不平等在這三十年來修正刪除的條文不差 11/06 21:16
sindyevil: 這幾個字好嗎? 11/06 21:16
showeig: 反同反到去研究近婚親,還研究得不夠透徹,加油好嗎 11/06 21:23
showeig: 倫常是甚麼,法條不是寫很清楚,怎麼跳出來質疑,都要別 11/06 21:24
showeig: 人解釋給你聽,這個才應該是自助餐吧? 11/06 21:25
showeig: 專法就是歧視,要我說一百遍也可以呀 11/06 21:29
sindyevil: 倫理這條還是當初相關團體拿來闢謠不可能父女或母子戀 11/06 21:34
sindyevil: 的規定咧,雖然不知道當時的反同團體會用這種本質還是異 11/06 21:35
sindyevil: 性戀的不倫戀來指謫同婚啦,後來想想摩天輪都可以拿來舉 11/06 21:36
sindyevil: 利,突然之間對萌萌們就放心了. 11/06 21:37
showeig: 大大不用解釋給他聽啦,不能人道三十幾年前的最高法院判 11/06 21:42
showeig: 決就有解釋是雙方其中一方性能力欠缺,還要醫師鑑定,現 11/06 21:43
showeig: 在都民國幾年,還拿這條來講,真的是太好笑了 11/06 21:44
那,同性怎鑑定??? 你來說說看啊.... 以前就是以性器交合, 但現在這條,碰到同性戀呢?? 若是甲甲,誰能肛誰嗎?? 若是蕾蕾,誰能高潮嗎?? 你來說說看啊.........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40.112), 11/06/2018 21:50:58
showeig: 呵呵呵,所以你以為醫師鑑定會由醫師觀看行房狀況嗎? 11/06 22:12
aaaaaz22: 可以在民法內規定xxx條之1,內容是同性準用某某某條文的 11/06 22:16
aaaaaz22: 方式即可避開準用有疑慮的條文啊。 11/06 22:16
aaaaaz22: 不過我也是懷疑「專法就是歧視」啦,平等權並非強調有所 11/06 22:16
aaaaaz22: 不同即干預平等(還沒有到下一階段差別待遇合憲性審查喔 11/06 22:16
aaaaaz22: ),個人認為立專法這件事還蠻中性的,看到專法就覺得被 11/06 22:16
aaaaaz22: 歧視,這種心態我還無法理解... 11/06 22:16
aaaaaz22: 量身打造一套最佳版本的法案,不也在維護同性的尊嚴和權 11/06 22:16
aaaaaz22: 益嗎?或者同樣在民法中增訂專章,或者使用準用的方式來 11/06 22:16
aaaaaz22: 規範,難道就沒有被歧視的感覺嗎?立法還要完美顧慮大家 11/06 22:16
aaaaaz22: 的感受,實在太苛求了 11/06 22:16
showeig: 有不同就要有理由,理由會隨著侵害的權利有不同審查基準 11/06 22:19
showeig: 你該不會認為另立專法不是特別待遇吧 11/06 22:20
aaaaaz22: 沒錯,就是這個意思。專法不是特別待遇,所以我都不是在 11/06 22:23
aaaaaz22: 討論差別待遇的合憲性,是根本沒看到差別待遇的存在,我 11/06 22:24
aaaaaz22: 覺得立專法很中性,權利義務一點都不少,只是情感的問題 11/06 22:24
aaaaaz22: 另外,我也很想知道,反對立專法的話,能不能接受在民法 11/06 22:25
aaaaaz22: 中用「專章」或「準用」方式增訂同性婚? 11/06 22:25
sy711: aaaaaz22,找大法官好嗎 11/06 22:26
aaaaaz22: 748表明立專法或修民法,都是立法形成自由哦 11/06 22:28
aaaaaz22: 748理由書第17段參照 11/06 22:29
sy711: 一直有釋憲相關的疑惑,可不可以去找大法官好不好?強調哪 11/06 22:30
sy711: 些法條如何或這般?是改變得了明年編入民法婚姻嗎?講那麼 11/06 22:30
sy711: 多為甚麼不找大法官? 11/06 22:30
sy711: 專法立了再來討論好不好?我兒子可能都大學畢業還沒有通過 11/06 22:31
sy711: 專法 11/06 22:31
sy711: 他國二 11/06 22:32
aaaaaz22: 這不是釋憲的疑惑,是這次公投的議案啊...請問您有先看 11/06 22:36
aaaaaz22: 過748嗎?剛剛說過了,這些方式大法官都接受,我是在問 11/06 22:36
aaaaaz22: 反對立專法的朋友們,是否能接受在民法內被另訂專章這種 11/06 22:36
aaaaaz22: 「對待」。我關於748完全沒有疑慮,是在往下一步進行討 11/06 22:36
aaaaaz22: 論了。至於貴子女部分,恕不在討論範圍內... 11/06 22:36
拜託...... msy711 大大,您真的沒搞懂... "立專法,有什麼難度"??? 你知道當年 921 大地震 跟 88 水災,特別條例 幾天之內 就過了??? 我拿莫拉克來說 好了 莫拉克颱風,2009年8月6日-2009年8月10日 而 莫拉克風災特別條例 行政院將特別條例院會通過時間日期?? "2009年8月20日" 幾天?? "十天啦!!!" 總統在 2009年8月28日 公布施行. 一部用掉政府上千億預算的特別條例, 10天就從行政院 無到有 生出來了 再加上立法院加開院會三讀通過,送到總統府公布施行 才多8天而已. 那,為何 同婚專法 不行?? "現在就是有特定團體,不分青紅皂白,一律反對" 啊. 那 "他們的目的是什麼"??? 他們不是要解決爭議跟立法. 他們是要 "拖到兩年期滿" 就水到渠成啦. 就這麼簡單. 不然他們為何 什麼都反對,連坐下來好好溝通都不要?? 你講這我就扯那,你說那,我又給你扯這, 我看到現在,就是這樣子的情境跟光景 So ? 大大自己想吧....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40.112), 11/06/2018 22:55:02
showeig: 我插話一下,無論專法額外提供或者是限縮同性婚姻權益, 11/06 22:41
showeig: 就是差別待遇阿,就算保障相同,把兩個群體分離開來,你 11/06 22:42
showeig: 說這個不是特別待遇? 11/06 22:42
showeig: 不是打著保障大旗就可以任意做沒有理由的切割、區隔 11/06 22:43
showeig: 如果今天政府要保障高齡人被詐婚,是不是可以另外制定高 11/06 22:43
showeig: 齡人口婚姻專法?要保障未成年人思慮不周,也另外弄一個 11/06 22:44
showeig: 未成年婚姻專法? 11/06 22:44
showeig: 從頭到尾不說明為何要立專法的理由,一直說會跟原有民法 11/06 22:46
showeig: 扞格 11/06 22:48
aaaaaz22: 我想請教的對象包括您,不用客氣的「插話」~另外對於您 11/06 22:49
aaaaaz22: 提的疑問,我覺得並無不可啊。或許真的有特別立法的必要 11/06 22:49
aaaaaz22: 時,另立專法保障更週全呀。 11/06 22:49
aaaaaz22: 說真的,我們法律制度下,很多時候把他放入同部法律,最 11/06 22:49
aaaaaz22: 後還是用法規命令對特別狀況補充規範,對年長者或青少年 11/06 22:49
aaaaaz22: ,有何不可? 11/06 22:49
aaaaaz22: 另外還是想請教show大,是否能接受在民法內「另立專章」 11/06 22:49
aaaaaz22: 、或用「準用」的方式修正民法?這樣是否就沒有您所謂的 11/06 22:49
aaaaaz22: 歧視呢?我真的虛心想求教,請不要開酸QQ 11/06 22:49
sy711: showeig,不用管他,明年就是同志合法結婚編入婚姻,不管 11/06 22:53
sy711: 甚麼規定,專法立了再說,不用回他。讓我們替明年可以合法 11/06 22:53
sy711: 結婚的同志萬歲歡慶 11/06 22:53
showeig: 實際上就是專法不可能提供完全一模一樣的保障,就算是完 11/06 23:09
showeig: 全相同內容的規定,那也是一種區隔,會讓兩個群體彼此對 11/06 23:10
showeig: 立、平行、不一致,你看,他們那些人結婚是要用專法,跟 11/06 23:12
showeig: 我們是不一樣的 11/06 23:13
aaaaaz22: Sy大,我也贊同同婚,可以不要這樣阻絕討論的機會嗎,哀 11/06 23:18
showeig: 最後必定會拿兩邊條文差異作為批判的基礎 11/06 23:18
showeig: 總要有理由說明為何要另立專法吧,到底有什麼樣的差異 11/06 23:20
aaaaaz22: 所以依show大之見,可以理解為「情感」層面的差異為主, 11/06 23:20
aaaaaz22: 而非法律層面的不平等嗎?因為法律上平等主要指法規適用 11/06 23:20
aaaaaz22: 結果在法律上權利義務是否相同,不涉及情感。另外,謝謝 11/06 23:20
aaaaaz22: 你回覆。 11/06 23:20
showeig: 目前比較可以討論的是婚生推定,但其實異性配偶也有不孕 11/06 23:20
showeig: 尋求人工生殖的問題呀 11/06 23:21
v3su: .asp?expno=748 11/06 23:24
v3su: 我的沒辦法縮網址,抱歉Orz 11/06 23:24
aaaaaz22: 當我最後的自言自語,法理上,「準用」和「同法專章」, 11/06 23:44
aaaaaz22: 依體系解釋,實際上仍然是不同對象,只是立法者認為法律 11/06 23:44
aaaaaz22: 效果上要相同。白話來說,就是「雖然都在民法裡面,但不 11/06 23:44
aaaaaz22: 太一樣,我在民法裡面特別讓他們適用一樣的規定(準用) 11/06 23:44
aaaaaz22: 、或者另外作一套規定(專章)」。 11/06 23:44
aaaaaz22: 如果你們真的反對立專法,堅持納入民法,還是會遇到這種 11/06 23:44
aaaaaz22: 法學上的歧視,值得思考。我自問自答我的提問:希望爭取 11/06 23:44
aaaaaz22: 平權的各位,可以不要只滿足在「修入民法」,也要小心專 11/06 23:44
aaaaaz22: 章和準用的意涵。 11/06 23:44
aaaaaz22: 以上,本人短期內不再於本版做任何回覆,謝謝曾經參與討 11/06 23:44
aaaaaz22: 論的大大。這裏不適合討論,我自行離去... 11/06 23:44
v3su: a大,您的論點並沒有不對呀,確實編入民法還是有些尚需要討 11/06 23:54
v3su: 論的法條,例如自然血親。有時候看法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 11/06 23:54
v3su: 像我就擔心自然血親這區塊會讓同志喪失一些權益,所以也需 11/06 23:54
v3su: 補足。可惜最近反同的言語文字太讓人反感,導致支持者不悅 11/06 23:54
v3su: 而誤會,我也會不悅誤會一些人的看法,畢竟我支持同志,所以 11/06 23:54
v3su: 看到同志被扭曲化、低下化、骯髒化都會讓我生氣 11/06 23:54
damonwhk: 回A大,如果專章的規範是處理生理上的差異,那應該就不 11/07 00:06
damonwhk: 涉及歧視了。 11/07 00:07
ilw4e: 反正同婚硬要插進民法原本立法的邏輯理由本來就全破壞了 11/07 03:27
wallachia: 可以先給教徒神聖婚姻專法啊,完全照聖經來的那種。 11/07 08:52
wallachia: 光離婚跟婚前性行為就得死而已...... 11/07 08:53
jaj12377: 借轉 11/07 09:06
wujay: 同性婚姻當然也要有倫常考量啊 11/07 10:44
sy711: 先生,是你沒搞清楚,你分學常識可不可以弄懂專法跟特別條 11/07 13:03
sy711: 例再來嘴砲! 11/07 13:03
sy711: 你說的特別條例是立法院嗎?是行政院好不好,連制訂法專法 11/07 13:06
sy711: 是立法院跟行政院都不清楚,你在法律版回答問題? 11/07 13:06
sy711: 照你這種快速通過專法講法,各相關單位堆積的草案都是廢紙 11/07 13:17
sy711: 罷了。連舉例也硬坳,條例跟法律法條差很多 11/07 13:17
sy711: 嗆成這樣坳成那般,被人專貼至好幾個版上,你法律常識紅了 11/07 13:18
a9301040: 哈哈哈,講別人搞不清楚,自己也沒弄清楚,非常好笑 11/07 14:29
v3su: 行政院是屬於全省縣市天災或是其他政治責任(貪污)、黨產、 11/07 16:03
v3su: 交通管理處罰……等等歸屬管轄,並且立即制訂出相關條例預 11/07 16:03
v3su: 防或是追究政治責任,並非是訂立“法律法條”機關,如2000年 11/07 16:03
v3su: 八掌溪事件。而法律相關的法條或法條細項,是由立委研擬排入 11/07 16:03
v3su: 議程後才得以制訂,與行政院增加條例是完全不同點哦。等於一 11/07 16:03
v3su: 個是屬於行政性質,一個是刑法及民法法律性質,不要混在一起 11/07 16:03
v3su: ,像是酒測值是行政院提高酒測質,但酒駕造成的公共危險修法 11/07 16:03
v3su: 提高刑責則是立法院立委。所以怎麼會拿行政院通過的條例速 11/07 16:03
v3su: 度來跟立法院比較? 11/07 16:03
v3su: 我其實已經很混亂您這陣子以來的法律知識,以前認為您法學 11/07 16:18
v3su: 基礎很紮實,可是您最近的討論都已經是扭化法條意思。民法 11/07 16:18
v3su: 的同志婚姻編入是直接納入民法裡,不需浪費時日,為何您說會 11/07 16:18
v3su: 浪費很久?另外,專法是得先有草案、排入議程、立委表決人 11/07 16:18
v3su: 數通過、草案通過、制訂法律相關細項細條、排入議程、立委 11/07 16:18
v3su: 表決人數門檻通過、正式成立專法,跟民法直接編入差超級多, 11/07 16:18
v3su: 這我回答數次,但為何您依舊認為專法成立簡單,甚至搬出完 11/07 16:18
v3su: 全不同的行政院條例?光是立委表決人數就是一個大關卡,不然 11/07 16:18
v3su: 那麼多草案一再重覆修改還是過不了,也一直排入議程。您反同 11/07 16:18
v3su: 的觀念沒人可以改變,但看在中立者的立場,只加深了反感, 11/07 16:18
v3su: 而且不希望下一代有這種污化觀念 11/07 16:18
showeig: 目前學者提出兩個論點我覺得比較有討論空間,一是婚生推 11/07 17:19
showeig: 定部分要怎麼適用,二是收養會不會影養子女選擇異性家庭 11/07 17:20
showeig: 的權利,人工生殖是否適用同性婚姻 11/07 17:22
showeig: 我覺得這些都可以討論,但如果預測假議題,只是想嘲弄同 11/07 17:23
showeig: 性婚姻的話,大可不必 11/07 17:24
oherman: 因為基督徒有自己的平行宇宙,一個基督教授連陰道無菌的 11/07 17:25
taoist9999: 等公投結果出來,再來決定就好了。 11/07 17:25
oherman: 話都說的出來了,還能奢望他們的想法有何邏輯可言? 11/07 17:25
taoist9999: 有關同性婚姻,要修正民法還是制定專法,這是立法形成 11/07 17:31
taoist9999: 自由,但立法院應該最後會訴諸公投結果。 11/07 17:32
v3su: t大,公投結果是中選會公佈。但非常支持您論點,就是都等公 11/07 17:35
v3su: 投過關再決定,現在吵一團實在沒用Orz 11/07 17:35
taoist9999: 公投就是為了決定這些問題來的,當初停建核四如果經過 11/07 17:43
taoist9999: 公投的話,現在也不會一直在吵。 11/07 17:43
taoist9999: 現在公投法很寬鬆了啦!超過四分之一的總投票人數有來 11/07 17:44
taoist9999: 投票,多數決。 11/07 17:44
v3su: 公投門檻放鬆降低年齡層,不然投票率實在難看到不行,不過這 11/07 17:48
v3su: 樣也好,讓年輕人可以表達對政府的意見及不滿,支持 11/07 17:48
SredDonita: 關於收養問題: 11/08 14:58
SredDonita: 1.本國允許單身收養,且確實有跨性別/同性戀以此身分 11/08 14:58
SredDonita: 收養孩子了 11/08 14:58
SredDonita: 2.孩子對於收養家庭的選擇權,不會因為同性家庭存在 11/08 14:58
SredDonita: 而減少,反而是增加。(如果你是個幼稚園就自覺的非順 11/08 14:58
SredDonita: 性別異性戀者,你想被異性家庭收養還是同性家庭收養 11/08 14:58
SredDonita: ?) 11/08 14:58
showeig: 嗯嗯,目前允許單獨收養,但如果同性婚姻納入民法,就會 11/08 15:09
showeig: 面臨是否可以像異性婚姻那樣共同收養的問題,所以支持專 11/08 15:09
showeig: 法的學者有提出這樣的質疑,基於保護未成年子女利益,是 11/08 15:10
showeig: 否允許同性婚姻共同領養小孩 11/08 15:11
showeig: 個人覺得,如果認為同性家庭領養會對小孩造成影響,麻煩 11/08 15:12
showeig: 拿出研究報告出來呀,目前醫學、心理學、社會學的共識就 11/08 15:14
showeig: 是同性家庭跟異性雙親家庭對撫養小孩沒有分別 11/08 15:14
XioPon: 釋字748號處理得很漂亮了,立專法只是浪費紙跟時間的變相 12/11 22:16
XioPon: 歧視 12/11 22:16
jfpsc221: 講人話 05/17 17:01
jfpsc221: 抱歉 走錯版XD 05/17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