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scu: 簽這個沒有意義啊。如果是他們的錯 本當他們負責11/09 07:40
→ amas: 所以1F的意思是,如果樓上住戶不願意立即處理,就直接寄存11/09 07:48
→ amas: 證信函囉?11/09 07:48
→ amas: 因為本來就應該他們負擔我家所有因漏水造成的損失。對嗎?11/09 07:48
→ mizjimmy: 寫切結的話看要不要提到不處理要告他們刑事毀損之類11/09 08:38
→ iscu: 季存證信函沒用 要就直接提告11/09 09:16
→ iscu: 不過即使你提告 對方還是可以拖到明年11/09 09:16
→ amas: 寄存證信函是社區總幹事跟我說的,他說先寄存證信函,再走11/09 11:19
→ amas: 調解會,再不處理再送法院。這樣是對的嗎?11/09 11:19
→ iscu: 寄存證信函的用意是 證明你有做過這件事...11/09 18:11
→ iscu: 不用浪費時間 直接提告比較快11/09 18:11
※ 編輯: amas (123.193.152.126), 11/10/2018 13:45:14
噓 cute101037: 紅明顯,留下他們明年二月才肯修的確切證據,然後自己 11/13 09:11
→ cute101037: 趕快找人修,跟他們要錢 11/13 09:11
→ cute101037: 不給就告。記住要留下對方答應明年會修的證據,表示 11/13 09:13
→ cute101037: 第一對方認錯,第二對方不合理的拖到二月 11/13 09:13
→ amas: 漏水的管線在他家牆壁裡,我無法自己先找人修啊...... 12/18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