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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想離職老闆挽留,提議入股分紅,故拿出100萬投資,並以現金支付,但老闆擔心 我日後會想退夥一直不願意簽訂合約,只願意寫類似出資證明書,證明我有出錢入股 。 想請問若不簽訂合約,單純留有出資證明能作為日後退夥後拿回資金的證據嗎?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比較保障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56.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2132863.A.BBA.html
saltlake: 入股可分紅與參與公司治理,出資有啥好處?11/14 02:37
※ 編輯: ameda (122.116.156.194), 11/14/2018 02:45:33
Hermess: 有入股分紅就寫清楚。只有出資就是:虧錢不用還你。賺錢 11/14 08:16
Hermess: 不用分你。 11/14 08:16
KHlawtel: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你已經是股東嗎?如果不是,要 11/14 08:53
KHlawtel: 回一百萬先 11/14 08:53
lessonone: 就算入股之後想停止投資,也不會直接退你錢喔,要自己找 11/14 14:38
lessonone: 新股東轉讓出資額,或是看有沒有其他股東願意買你的股 11/14 14:38
lessonone: 份才行 11/14 14:38